武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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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定县金融扶贫工作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706008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2018年04月16日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武定县金融扶贫工作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驻武省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升我县金融扶贫工作的精准、精细、精实化程度,经研究,决定成立武定县金融扶贫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周廷质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普正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汉霄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余卫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剑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文金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孟庆维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燕光德 县长助理

徐继浙 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

成 员:钱国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段锦刚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研室主任

李进财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潘在华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龚世雄 县发改局局长

贺明华 县经信局局长

刘东宇 县人社局局长

闻永光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星详 县环保局局长

郑 钧 县住建局局长

饶正琨 县交运局局长

陶光建 县农业局局长

张顺猷 县林业局局长

徐 强 县水务局局长

杨 艳 县卫计局局长

罗星伟 县扶贫办主任

杨庆亮 县招商局局长

李梅秀 县审计局局长

杨朝华 县工商联党组书记

朱建全 县开投公司总经理

黄远华 人行武定县支行行长

杨庆寿 农行武定县支行行长

丁志勇 县信用社理事长

毕映恒 建行武定县支行行长

董尚俊 农发行武定县支行行长

冼 荣 邮储银行武定县支行行长

赵群华 县兴福村镇银行行长

朵云龙 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武定支公司经理

普晓霞 人寿保险公司武定县支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由徐继浙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文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郑世娟、李江、陈桂萍、李燕组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扶贫工作;负责全县金融扶贫政策研究、决策、管理和监督,提出向上争取省州有关部门支持我县开展金融扶贫的意见和请求,通报全县金融扶贫落实情况;负责对各成员单位项目资金方案进行指导和审核;商议全县金融扶贫资金筹措措施等。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起草金融扶贫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制定工作落实措施,及时研究金融扶贫工作方面的有关事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做好与各级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提出支持实施金融扶贫资金筹措方案,收集、研究上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向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筹措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协调做好项目包装和融资工作,争取金融机构开展对全县扶贫项目的贷款支持;负责拟订整合我县各部门支持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全县金融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并加强配合;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委组织部:负责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做好与省级有关部门关于将武定县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县的申请对接工作;探索开展村集体经济光伏扶贫项目的前期工作。

3.县发改局:负责梳理、统计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纳入国家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督促项目单位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协调农发行开展预算内投资项目过桥贷款政策支持,确保预算内投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负责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探索依法依规发起设立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共服务发展基金等各类基金,不断优化投资方向和结构,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户贷款需求的统计工作,协调国开行、农发行加强贷款申报审批,及时拨付贷款资金,务实高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信贷投放及配套金融服务。

4.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履行金融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指导、督促金融扶贫相关政策的学习、解读、研究、运用工作,提出方案建议,推进措施落实。负责财政保障职责,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建立产业扶贫基金、财政担保基金和涉及银行、保险等的金融扶贫风险补偿等激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研究、利用国家有关支持扶贫开发财税政策,拟定撬动金融资本、吸收社会资金投入精准扶贫的财税政策等工作,重点做好协调相关部门与农发行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贷款的政策性融资模式。积极研究探索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改革改制及运用市场化模式承接金融贷款工作。

5.县扶贫办:负责收集、整理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解决好贫困户安居房建设缺口资金问题,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农户建房贷款、农户小额贷款等金融产品资金支持。负责持续开展与省农发行、省国开行等金融部门的汇报对接,掌握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有关要求,结合武定县实际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征集,完善差异化信用评级和授信管理,探索县惠武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体制改革合作新路子,帮助贫困户获得更多金融支持,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6.县农业局:负责全县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等企业的培育工作,加强与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合作设立农业产业扶贫基金。负责引导金融机构依托龙头企业担保和产业项目,提供养殖、特色种植专项贷款,增强建档立卡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负责协调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开展小微快贷、房押贷、信用贷款、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支持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负责与省信用再担保公司、农业信贷担保、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机构合作,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着力支持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7.县林业局:负责研究林权抵押、林业产业基金等新型融资模式,加快国家储备林项目推进,支持农户开展林下种植,协调金融机构开展五云(云药、云茶、云花、云烟、云游)小微快贷、自营贷等金融产品支持。

8.县水务局:负责阿庆争水库、志黑水库、大板桥水库等水利项目建设,协调农发行开展项目过桥贷等融资模式,以及通过与社会资本方合作,推行PPP模式,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9.县住建局:负责研究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包括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资金筹措工作,加强与农发行、国开行对接融资渠道,争取项目融资资金支持,探索依法依规发起设立住房保障发展基金,确保后续项目稳步推进。负责积极争取和合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优惠贷款,支持亚行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推进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制及承接金融贷款工作,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促使项目尽快落地。

10.县人社局:负责针对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岗位技术要求,围绕建筑、家政、修理和种植养殖等技术,开展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负责对接省人社厅等部门,依托省就业局与长三角地区22家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合作平台、珠海市人社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源,在提供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给予劳务输出支持合作,提升武定县农村贫困劳动力成建制、成批次定向转移就业的成功率。

11.县环保局:负责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沟通对接工作,充分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保、城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和工程的资金支持,实现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负责征集筛选、汇总上报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委托贷款项目,争取信贷资金支持。

12.县交运局:负责争取将白环公路、长己公路、自然村通村公路等建设项目纳入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规划,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开展省级统贷统还、涉农资金整合贷款、项目过桥贷款等融资运作模式,获得金融机构授信资金支持,促成项目尽快落地。

13.县卫计局:负责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振兴乡村卫生和医养项目卫生扶贫补短板等项目的建设,通过与市场化运作的平台公司合作,开展自营贷、过桥贷等融资运作模式,获得金融机构授信资金支持,促成项目尽快落地。

14.县经信局:负责制定信息宽带网络精准脱贫计划,开展电商扶贫工作,探索“智慧武定”建设工作。负责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积极探索推进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投融资体制改革改制开展资本运作,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建立直接融资推进机制,支持有真实经济活动支撑的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资产,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设立产业基金等方式直接融资,支持实体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直接融资;负责利用国家对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资金逐步放宽投资范围及市场化投资运营的相关政策,积极培育和遴选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优质项目,力争国家保险、社保资金运用实现突破。

15.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政策的研究,根据全县土地市场情况和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下一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收支计划,提出下一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配合县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融资需求、土地出让收入状况等因素,积极向上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为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16.各融资平台公司:负责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搭建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通过改革全面提升投融资平台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探索市场化、资本化方式融资。负责清偿平台公司存量债务,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借、用、还款主体一致,为金融扶贫提供承接平台。

17.人行武定县支行:负责加强金融扶贫宣传,及时总结金融扶贫取得成效,梳理金融扶贫有效模式并加大推广力度,增强做好金融扶贫的信心,推动金融扶贫取得更大成效。牵头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有效开展;负责制定符合武定实际的支农再贷款支持政策,并给予支农再贷款定向支持,加强对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金融机构为贫困户量身打造金融产品,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创建,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18.楚雄银监分局武定办事处:负责引导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建立差异化监管政策,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强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效果考核评估,建立银行业扶贫数据统计和动态简报反映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支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与金融办共同做好“政银企保”金融扶贫工作。

19.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本机构精准扶贫工作,推动金融扶贫产品与服务创新。负责对全县有劳动力、有贷款意愿、有良好信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有产业发展项目、成规模、可持续的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提供充足的贷款支持。通过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灵活确定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适当调低审贷门槛,快速注入信贷资金,将资金重点投向种植樱桃、核桃、板栗等农作物,养殖武定壮鸡、黑山羊、土猪等特色产品,形成我县产业扶贫规模效应。适时跟进全县贫困户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优化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高效快捷办理审批,对合规贷款要保证2天内完成审批,并实行“零”手续费的优惠政策。负责制定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加强银担合作,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联合开展贷前调查、贷款担保、贷款发放、贷后跟踪及贷款清收管理,确保贷款到户到人,专款专用,严禁借名贷款、冒名贷款和截留信贷资金。

20.各保险公司:加强政、银、保合作,主动做好与扶贫、农业、林业和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农业保险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工作,努力探索保险机构融资渠道,以股权、债权等方式参与我县脱贫攻坚工作。

21.县审计局:负责扶贫政策落实、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和贴息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行业精准扶贫工作,认真梳理基础设施以及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建设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资产经营权转让、收费权转让、资产证券化以及股权转让和出售等多种形式,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过采用PPP模式,即“公私合作”引入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对已建成的一些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也可以采取TOT模式,即“转让运营移交”的形式筹集资金。加强本行业领域扶贫政策宣传,主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做好沟通对接,加大各领域信贷资金投入,共同推动金融扶贫产品与服务创新在我县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动态反映交流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扶贫工作动态简报制度,确定内部牵头责任股室和联络方式,及时将本单位助推金融扶贫工作的相关工作举措、典型做法和工作进展成效等情况,以简报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发工作简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送,并在成员单位间共享。

(二)政策协作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本系统出台的与扶贫工作有关的指导文件、配套政策、工作部署、考核办法等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协作单位抄送,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协作单位文件和工作举措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形成政策互动机制。

(三)联席会议交流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提出督导推进要求或相关工作安排。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协作成员单位提议,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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