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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责职能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622008 公文目录:乡镇部门公开制度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交通运输局机构职责职能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2日


第一节:局机关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交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全县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计划。

(二)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与监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政、路政、海事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维修市场的行业管理;负责特大自然灾害损毁及县乡公路的抢险保通,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运进行调控。

(四)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救助及航道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渡口、水运的行业管理。

(五)指导交通运输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职工队伍建设,按规章管理所属单位干部职工。

(六)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指导和管理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战备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九)负责国防交通设施建设,组织进行运力动员,负责各种保障预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军事运输动员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节:股室工作职责

我局有党总支、团支部、工会工作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党、群、民兵组织。局机关内设八个股室,即:办公室、财务股、基本建设管理股、运输安全法规股、路政股、海事处、交通战备办、设计室。

一、局办公室职责

协助局领导对全局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参与政务,管理事务;负责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报告文件的起草,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文电处理、接待、公文审核印制、督办、机要保密工作及机关政务、事务的催办工作;协调落实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

二、局财务股职责

组织拟定公路、水路的年度基本建设资金和养护资金计划,指导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制定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负责交通事业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审报批、公路建设项目年报资金和交通行业统计,交通基本建设资金收支预算的报审,投资建设项目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负责局机关的经费报销。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及归口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职工培训教育;负责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老干部解决困难和问题;主管下属单位内部专业技术职称工作。承办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基本建设管理股职责

负责拟定公路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负责拟定公路的年度基本建设和工程项目的上报列项工作;负责省、州、县联合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组织实施交通基本建设的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及实施细则、办法;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组织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县乡、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定期做出综合评价,参与全县公路建设管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运输安全法规股(含交通战备)、路政股、海事处职责

负责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法规及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指导道路、水路、汽车维修市场,监督管理所属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事故的统计和分析上报,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船舶检验、登记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坚持“平战结合,军民兼用”的原则,组织国防交通设施建设;按照战略方针、军事部署、交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情况,制定和修订各种保障预案,组织完成交通保障任务和军事运输动员工作。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对侵害路产、路权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全县交通行业拖拉机养路费征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设计室职责

负责全县公路与桥梁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并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执行国家公路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协调组织县内路桥工程的测设的实施,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和组织竣工验收,指导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承办局领导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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