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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8-0111003 公文目录:本级财政预决算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报告 标      题:武定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1日

武定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武定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17日在武定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定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的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税部门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应对“三期”(经济增长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压力,全力以赴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各项工作,财政发展改革进一步深入推进,圆满完成了2014年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三项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14年全县共组织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68917万元,为年初预算73946万元的93.2%,比上年64301万元增收4616万元,增长7.2%,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8626万元(增值税8624万元、消费税2万元),上划中央、省利息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耕地占用税等10312万元,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979万元,为年初预算49976万元的100%,比上年43083万元增收6896万元,增长16.0%。从征收部门看:地税部门完成40221万元,为年初考核任务40183万元的100.1%,超收38万元;国税部门完成15793万元,为年初考核任务24330万元的64.9%,减收8537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2903万元,为年初考核任务数9433万元的136.8%,超收3470万元。

2014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84961万元,比上年156284万元增支28677万元,增长18.3%;上解支出预计完成1500万元,比上年1118万元增加382万元,增长34.2%。

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部分调整变更情况已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9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211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1214万元,所得税返还369万元,体制性转移支付补助3870 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8300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341万元,各项增加工资补助667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143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补助236万元,结算补助1753万元,企业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216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1156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633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补助7961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补助8171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补助14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2049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62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000万元,专款补助73572万元,上年结余964万元,收入总计187154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4961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64万元,支出总计18652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2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303万元,净结余326万元。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230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4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9万元,基金收入合计 31380万元,基金支出3086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20万元。

2014年上级财政直接汇拨县财政专户专项资金支出4351万元。

2014年全县预拨资金461万元(2015年度党报党刊征订费81万元,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贴息资金380万元)。

以上合计财政总支出222197万元,比上年195514万元增加26683万元,增长13.6%。

上述决算收支数,州财政向省上报决算时还会有变化,待州财政局正式批复我县财政总决算后,我们将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情况

2014年,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全县组织财政收入较为困难,全年税收收入完成不理想,但县人民政府认真执行县第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在财政收支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力求在财源培植上求突破,在征管方式上求创新,在监督管理上求实效,在资金安排上保重点,确保了财政收支平稳较快增长,各项改革有序推进,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财源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围绕工业强县战略,在巩固和发展现有税源的基础上,通过财政扶持,加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入,帮扶35户重点企业和协调发放7户企业 “助保贷”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全年共争取协调资金8592万元,其中:争取工业园区扶持资金1260万元,协调发放“助保贷”5800万元;二是全力抓好烤烟生产,兑现考核奖励,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年共完成烤烟收购23万担,完成收购金额33443万元,实现入库烟叶税7358万元(含上年未入库丰产烟53万元),兑现各乡镇烤烟超收分成及扶持奖励资金1007万元。

(二)依法实施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组织收入工作不断加强。2014年成立协税护税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政府护税、部门协税、税务管税”的社会综合治税环境,强化收入征管,组织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我县出台了《武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统筹管理办法》和《武定县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成本核定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非税收入征管,2014年共完成非税收入13580万元,同比增长37.0%,占公共预算的27.2%,成效显著。三是进一步加大税收稽查力度,通过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强化州县协同稽查,确保税收足额征缴,严防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

(三)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一是继续深化财政一体化财政信息系统平台、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严格执行动态监控制度,提高了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深入开展预决算公开,督促民生资金监管。二是积极构建“阳光工程”。坚持预决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服务水平,让“三公”经费看得见、看得明、看得透,促进服务型、廉洁型财政建设。三是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中的接待费支出,在上年的基础上压缩了5.1%,实现更多的资金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等民生领域倾斜,全年民生支出13.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74.6%。四是强化源头监督。认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互审互查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各环节监督,从源头上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五是强化重点监督。坚持把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作为重点监督,全年检查农村水利基本建设资金4次,收缴违规资金16.9万元;专项督查惠农民生补贴资金3次,督促乡(镇)整改克扣农户应享受补贴资金261.8万元,切实服务好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组织召开财政扶贫资金惠农监管现场办公会6次,把安居工程、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等资金1012万元落实到贫困农户;完成财政扶贫资金报账3242万元,实现精准扶贫;纠正违规使用抗旱资金14.2万元。在监督检查中,认真解决违规行为,堵塞漏洞,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惠农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对农田水利资金、农资综合补贴、石油价格补贴等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六是强化财政预算支出绩效管理。积极探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和跟踪问效,2014年配合省、州财政部门对201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和州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采用“上下联动”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县级启动城建、交通2个部门的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通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财政综合管理,强化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约束力和科学性、规范性。七是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2014年全县共申报政府采购项目900个,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项目670个,申报的采购预算金额5536万元,实际发生采购金额5018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18万元,节约率为9.4%。

(四)突出支出管理,保障民生支出。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与就业、保障性住房、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的支持力度,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比重,推动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14年,共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9838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农业产业化、生态建设、节能环保、旅游开发、教育卫生等事业。二是全力支持城镇化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支持狮山大道基础设施建设,下达“一水两污”建设项目资金770万元,县级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万元,提升了县城品位,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创造了条件。三是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高度关注农村、关心农民、关爱农业,全年共安排2629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山地牧业和林下资源开发产业。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2792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壮大提升传统支柱产业,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五是整合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45宗,评估值5819万元,依法处置国有资产13宗,处置收入3769万元,搞好土地资本运作等措施,全年实现融资2.8亿,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六是建立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全年共计提偿债准备金9447万元,偿还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年政府性债务7364万元,维护了政府信用。

支持“三农”发展。 2014年,全县“三农”支出33110万元,占全年总支出15.3%。一是及时发放惠民补贴,确保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2014年直接通过“一本通”发放八大类财政惠民补贴12次,发放补贴资金5079万元,累计补贴面积373万亩,享受补贴农户累计29万户。兑现农机具购置补贴180万元,涉及补贴农机具1293台(套),惠及农户1262户。建立了公平、公正、透明的资金发放机制,确保了党的惠农政策得到快速、高效地落实,减少了补助资金的中间环节,有效地杜绝了截留、抵扣惠农补贴资金问题,实现了“一个闸阀”出水,将资金监管关口前移。二是支持重点惠农工程建设,打牢“三农”发展基础。2014年共投入财政资金8024万元,支持扶贫整村推进项目107个、易地扶贫搬迁60户、扶贫安居工程245户、劳动力转移培训1100人、扶贫到户贷款财政贴息1200户、以工代赈项目5个、五小水利项目116个、农田灌溉和旱粮水浇项目56个、农业增粮项目63个、养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个、生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个,提高了服务“三农”水平,改善了山区、民族、宗教、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营造了和谐的“三农”环境。三是积极申报强农项目,努力向上争取资金。2014年共申报争取到上级支农专项资金20725万元,涉及项目458个。资金用于硬化村(组)间道路158.97公里,新建生产生活用桥23座,三面光沟、排水沟9.15公里,防渗沟渠18条5540米,解决人饮2372人,大牲畜饮水1464头,改善灌溉面积690亩、增加灌溉面积785亩,受益人数10516人。新建文化室(活动室)8395平方米,太阳能路灯24盏,节能灶、生物燃气灶491眼,补助346户农户发展产业,综合推动“三农”发展。四是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支持产业发展,增强农业生产风险抵御能力,确保农户受灾有理赔。全年共落实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保费补贴资金530万元,参保农户124343户,享受保险赔付11197户,赔付资金331万元。五是强化落实石油价格补贴政策。2014年共发放石油价格补贴442万元,兑付率达到 100 %。六是农业综合开发成效初显,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2014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3个,累计完成投资267万元,改造中低产田2000亩;实施2500亩优质核桃示范基地产业化项目,完成投资561万元;争取到2015年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3个,争取到位资金504万元;完成申报国家级农业综合开发县前期各项工作,五年规划、三年流动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上报逐级审核。

建立教育投入长效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两免一补”资金共计 491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免学杂费后补助公用经费2778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2132 万元;二是积极配合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共争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 1590 万元,惠及中小学校 141 所29505名中小学生。三是争取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资金 547 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73万元,第一批全面薄改中央专项资金1758万元,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中央资金168 万元。四是大力支持非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争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中央专项资金733 万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85万元,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经费 38 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22万元,中央财政职业教育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00万元。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一是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44779人,参合率为 99.1 %,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7833万元,拨付资金总额7781万元,其中:门诊减免 667467人次,补偿减免 1261万元;住院减免 34836人次,6020万元。二是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全县 11 个乡镇卫生院的财务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共上缴收入 3301万元,其中:上缴国库 181万元,提取医疗风险保障金 21 万元。三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资金 411万元,有效促进了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使群众基本用药负担得到减轻。四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资金963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配套资金521万元,保障了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了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认真做好救灾救济工作。今年共拨付救灾资金270万元,其中:购买救灾大米494.5吨 ,购买寒衣寒被40万元。二是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工作。全年共拨付城乡低保资金825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75 万元,其中:发放农村低保资金 3691 万元,共 24878 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560万元,共16707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675 万元,共 4543 人。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00 户,投入资金1014万元。四是落实计生、文体、科技等政策。全年拨付计生事业费903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费 2297 万元,科学技术事业费 607 万元,推动了我县计生、文化体育、科技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大力支持基本建设,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014年全县争取并支出建设类专项资金60846万元。其中,拨付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资金3711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101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904万元,农村安全饮水及县城应急供水项目资金785万元,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资金1684万元,低丘缓坡试点项目资金15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 8499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286万元,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资金2049万元等。

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一是顺利完成了2013年57个“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并全部通过省、州两级专项核查。二是积极争取并实施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美丽乡村项目、省级重点村项目和县农办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2014年共争取“一事一议”项目130个,其中:普惠制项目71个,美丽乡村项目3个,省级重点村项目5个,县农办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51,完成投资2597万元。项目覆盖11个乡镇53个村(居)委会72个村民小组,受益人口5265户19746人。

全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职责,及时下拨保障房建设资金,有力地推进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好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4年共下达拨付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90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58万元(廉租房12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2010万元,棚户区改造2127万元);省级资金306万元(廉租住房156万元,棚户区改造150万元);州级资金15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15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315万元(廉租住房317万元,公共租赁住房3998万元)。发放租赁补贴77万元,惠及394户,647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州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财税部门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成绩来之不易。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还有很多不足和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县经济总量小,财政收入结构单一,财政收入对工矿企业资源性开发的依赖性较大,培植财源和帮扶企业的力度仍需不断加大;二是财政整体实力不强,财政收入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三是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增大;四是非税收入质量不高。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广泛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持续发展;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推进财政改革,努力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压减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提高依法理财和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好上述指导思想,在充分考虑影响财政收支各种因素的基础上,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9979万元,与上年持平。按征管部门分,县国税局安排4099万元,县地税局安排32977万元,县财政局安排12903万元。按收入项目分:工商各税安排29041万元,烤烟税安排735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13580万元(各税种项目详见附表)。

在支出安排上,本着“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的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66828万元,其中:县乡两级支出165328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在支出中,人员经费为77041万元,占本级支出的47%;公用经费及各种县级配套资金23289万元,占本级支出的14%;各种借款本息支出4998万元, 占本级支出的3%;上级专项支出60000万元,占本级支出的 36%。从支出级次看:县级支出安排15397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 93%;乡(镇)级支出安排11354万元,占本级支出的7%(支出项目详见附表)。

为确保收支平衡,很多需要支出的项目都无法列入预算,整个预算方案仅保证了人员工资及维持机构运转和重点支出的需要。

全县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平衡情况:

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9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220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1424万元,所得税返还369万元,体制性转移支付补助3870 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18300万元,各项增加工资补助6674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143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补助136万元,结算补助1629万元,企业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46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补助925万元,教育转移支付补助535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补助6369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补助6563万元,村级公益事业奖补等转移支付补助112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844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62万元,专款补助60000万元,上年结余629万元,资金收入总计166828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65328万元,上解支出1500万元,支出总计166828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地方安排19200万元,上级专项安排5000万元,上年结余520万元,基金收入总计24720万元。基金支出安排2472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 万元,其中 : 上级专款补助10万元。支出安排10万元,其中: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0 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4274万元,比上年19636万元增长23.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766万元,比上年16579万元增长 25.2%。

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是:本年保险费收入8835万元,利息收入34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3945万元,转移收入1145万元,收入合计24274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766万元, 2015 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350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4624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央、省、州的总体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为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从今年开始,在编报公共预算、基金预算的基础上,开始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的来看,2015年,由于全国经济发展环境依然错综复杂。从财政看,受我县经济潜在增长率放缓,推进税制改革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将趋于平缓。今年财政收入预算安排,综合考虑了经济增长预期、税收政策调整和加强收入征管等因素,符合“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应收尽收”的原则。同时,财政刚性支出压力在进一步加大,财政收支平衡的任务异常艰巨。一是中央将出台调整工资政策,并调减对中西部地区的补助比例,需地方负担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需要预留一定的资金;二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制度改革,需预留一定的资金;三是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将增加财政支出,需预留一定的资金;四是县级财政已进入还债高峰期,清理甄别后属于政府偿还责任债务也要纳入2015年预算管理。因此,在年初预算中要统筹考虑这些因素,预留一定的资金或补充偿债准备金,体现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在预算执行中,我们将严格加强管理和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确保实现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一)增强聚财能力,促进经济发展。一是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和财政资金作用,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的力度,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二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园区产业化、集群化、现代化发展。三是增加“招大引强”能力,提高招商质量,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四是完善和优化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着力培植壮大可持续财源。

(二)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一是积极组织收入入库。完善财税、国土、金融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沟通协调。二是加强税源监控。建立财政税收信息管理体系,实施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等入库信息的动态管理。三是严格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稽查和协税护税工作力度,做到“既抱西瓜,又捡芝麻”,努力增加收入。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做好基础分析工作,拓宽增收渠道,增加可用财力。

(三)提高保障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一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强财政基本保障能力,减轻本级财政压力。二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切实做好时点保障。四是加强政府投融资工作,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五是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升金融保障能力,保障资金动态平衡。

2015年财政预算编制中,既坚持预算编制政策的连续性,又充分吸纳各单位各部门意见,确保重点建设和民生保障的投入力度。今年继续安排县处级实职领导基金190万元,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农村党员活动经费(农村和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33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经费100万元,“平安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312万元,城市街道和设施维护费100万元,县城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专项经费152万元,农村公路建设经费400万元,公路养护县级配套资金205.6万元,“白药之乡”建设经费 150万元,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县级配套2387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155万元,城市居民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418万元,原改制企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65万元,失地农民生活困难补助200万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专项经费100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配套资金116万元,粮食风险金190万元,保障性住房县级配套资金1084万元,企业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住房公积金2811万元,医疗保险3911万元。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将得到切实保障。

(四)深化财政改革,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在税制改革方面。推进“营改增”和资源税等税制改革,做好其他税费改革工作。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纳入预决算报告,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二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政府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格公开时限,增强公开内容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系统、全面、及时公开的长效管理和监督机制。三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扩大到各乡镇。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结果范围,提高预算绩效工作质量,加大绩效结果评价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六是加大财政信息化建设力度,完善财政相关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做好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工程。

各位代表,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决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力建设滇中城市群北部增长极、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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