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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路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7-0104005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文机关:武定县政府办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白路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04日


为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今年以来,白路镇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政务服务工作,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白路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类决策部署、重大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都及时公开。在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的同时,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地妥当处理、及时补救。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是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严格按照《武定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整合政务网、为民服务平台、云岭先锋网上党支部平台、群众诉求平台、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畅通网上诉求、咨询等渠道,进一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覆盖,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以赴做好“96128”专线、“12345”政府热线办结工作。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加强了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指南。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建立健全了政务网络的安全防护管理及信息登记、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切实做好了网站信息、文章审核发布工作,定期对网站访问、网站链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日常监测工作,切实保障政府网站常态化运行。二是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我镇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发布、设置较强等级密码等有效措施,切实强化管理,坚决杜绝各类密码泄露、信息审核不严等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加强“96128”专线、“12345”政府热线电话管理,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和更新知识库内容。四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答复方式、答复时限等,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镇坚决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完善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切实履行信息发布的安全审查职责。三是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结合当前工作情况,及时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四是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及时编制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完善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办法,切实推进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存在问题

白路镇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三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足。部分机关站所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公开。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多元化。政务公开的模式和载体不够丰富,公开渠道有限,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目录、信息内容、公开流程、公开形式、公开载体、公开时限等,确保政务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政务网站建设管理

进一步加强镇政务网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务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发布信息、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不断将政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抓好培训和指导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我镇计划将政务公开、网站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政务培训范围,研究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利用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培训,不断加强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强化政务公开考核监督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白路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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