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要的通知》(武政办发﹝2016﹞54号)要求,认真梳理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现将我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概述
武定县环保局2016年来按照《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要求,将环保工作信息向依法向社会公开。截至2016年12月5日,武定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共公开工作信息145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一是环境影响评价受理情况和审批结果依法公开;二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经费公开;三是监督性监测结果依法公开;四是环境质量公开;五是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的排污种类和数量依法向社会公开;六是单位预决算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七是企业监管信息公开;八是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办公地点,电话公开;九是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公开;十是日常工作情况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形式。州、县环保局网站和武定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公开网站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通报网站上进行公开。
二、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2016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下武定县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企业查处情况等环境保护监管执法信息17条。
(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1.加强现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与公开。按照每季度公开一次原则,公开了1-3季度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共3条。2.推进水质公开。县城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每季度公开一次,目前全年4个季度全部公开;武定县出境河流水质监测结果每季度公开一次,目前全年4个季度全部公开;武定县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结果每月公示一次,目前公示了1-10月情况。以上监测信息公开工18条。3.总量减排工作公开。督导重点排污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与防治等信息,县环保局主动公开云南省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氨氮削减情况和排污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情况13条。4.依法主动公开环评信息。按照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示原则,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全年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和竣工验收等34条,实行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在公示栏等地主动公开环评信息。5.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5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情况2条。6.环保日常工作公开。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名录》等相关法规、政策。和环保部门日常环保活动58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徐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局网站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阳庆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站信息的发布、维护、管理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扎实做好网站内容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人员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体系,加强网站管理。健全网站栏目体系设置,网站主要设置了环境信息、公示公告、政策法规、环保知识、制度建设、应急处理、服务指南等栏目,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按照当公开的一定公开、可以公开的尽量公开原则,进一步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评信息和环保工作动态,传播环保知识,为群众提供有效办事指南,接受公众监督。
(三)健全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县环保局充分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条例》,研究完善了武定县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制度,规范网站信息公开流程,严格审核,严格管理,从源头上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
由于单位目前人手少,工作量多,公开工作有时不及时,单位公开栏目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一)健全栏目,完善机制。进一步调整、充实、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页面布局和栏目设置,优化网上公开,丰富公开内容。健全完善社会热点回应机制、互动交流机制、考评监督机制,不断规范网站内容建设。
(二)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发布环保信息要从数量型向质量型提升,发布内容要及时梳理、分类,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协调,强化落实。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日常沟通协调,办公室统筹好网站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信息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议事日程,切实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武定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