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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31029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3〕73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31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张绍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武定县粮食局小区管理反弹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武定县粮食局小区属非商品房住宅开发的老旧小区,居住人员复杂,管理混乱,2021年武定县城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和疫情防控期间,在武定县发改局的主导下,在狮山镇人民政府和中马社区的支持帮助下,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聘请了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小区环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安全保卫工作明显得到改善,得到了业主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疫情结束后,部分别有用心的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差、收费不合理、管理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同时驱赶管理人员,狮山镇人民政府综治办、狮山派出所、中马社区多次调解无果,致使聘用的物业企业无法正常工作后撤出小区导致小区管理混乱。

根据《楚雄彝族自治州物业管理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令第2号,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小区的管理机构是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要认真履职,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工作中是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以向县发改局、狮山镇人民政府和中马社区反映处理。

感谢您对武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对武定城市发展献计献策。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联系人:李智成,联系电话:0878-87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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