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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101901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9日

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二次会议第113号提案的答复

杞丽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妇幼保健院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的提案》(第113号),已交由我们局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人才引进工作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办通〔2021〕33号)、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武办通〔2022〕4号)和《武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及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州党委关于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部署要求,将截至当年12月底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数作为预空编数。接《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楚人社通〔2022〕58号)后,我局及时将通知转发县卫生健康局,要求按时报送招聘计划。县卫生健康局上报2023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8名(县妇幼保健院2名)。经与县委编办对接,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23年武定县卫健系统紧缺人才公开招聘8名。已按卫健部门需求足额招聘,所招聘人员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享受事业人员所有福利待遇。

二、人才培养工作

我们将按卫健部门需求,加强医学类人才招聘,根据单位空编数及行业工作特殊性,在符合编制,符合招聘条件前提下,予以足额招聘。采取常规招聘、人才引进、定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基层医技人才对口培养、“三支一扶”招募等方式,加强医学类人才的补充和培养。建议“在医共体各成员机构编制不变且有利于工作的前提下,医共体总医院可以根据发展和业务需求,对各成员单位的人员在不涉及人事调动的情况下,适时对现有医学类人才进行柔性调整、合理搭配使用”,加强人才交流培养。

三、医务人员待遇问题

1.县妇幼保健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由县财政100%予以保障,护理人员享受基本工资上浮10%。

2.根据《关于完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武人社发〔2022〕16号)文件规定,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由医院进行二次分配,充分体现多劳优酬。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以上答复,如有不满意之处,烦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刘荣0878-8878397, 1398784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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