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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09005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对政协武定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

郑世龙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由县财政补助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议,已交县民族宗教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点多面广,依法登记的有180所。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信教群众集中开展正常活动的重要场所,大多数都分布在边远、交通不便的山区农村,缺乏必备的安全消防设备,消防安全隐患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将对场所和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和不良后果。为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县以清心堂、真续寺、狮山正续禅寺、西和清真寺、猫街甸末清真寺等宗教活动场所为试点,配备了部分消防设施。但是,鉴于我县财政困难,无力投入更多资金的实际,我们也积极向州级、省级民族宗教事务主管部门争取资金,请求给予扶持,加大对宗教活动场所配套消防设施的投入力度,逐年排除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但是,目前上级主管部门也基本没有安排过这方面的项目资金,只能靠宗教活动场所自身有限的投入。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争取,并按照上级补助一点、宗教活动场所自己投入一点的“两个一点”方式,逐年解决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

感谢你对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我县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公民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使宗教活动场所成为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阵地,成为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团结和谐、发展进步、正信正行的重要阵地。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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