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玲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适时开放武定县城婚宴餐厅的提案,已提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武定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9号)》(武新防指〔2021〕13号)各项防控要求,我县于2021年1月20日起严格执行“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人员聚集,暂缓办理一切红事喜事(包括:嫁娶婚宴、新居落成乔迁宴、满月满岁生日宴、生日祝寿宴等)客事宴席。操办白事须一切从简,参与人员控制在近亲属和必要的邻里相帮人员之内,对外地远亲人员要进行严格的把关梳理筛查,严禁来自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和正在居家健康管理的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暂停举办“杀猪饭”“请春客”等聚集性宴请,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严格遵守。各部门、各乡镇、村(社区)要对管辖范围内客事、自办宴席等进行登记备案和管控,对违反规定者,由各部门、各乡镇、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制止,不服从制止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村民小组公房、活动场所一律不得提供办理宴事等聚集性活动。
2021年3月21日,根据《关于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武新防指〔2021〕36号)要求,恢复执行《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24号)》(楚新防指〔2020〕24号)、《武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告(第25号)》(武新防指〔2020〕238号)各项防控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对群众性聚餐经营活动、农村自办宴席活动和50人以上的会议培训,承办单位和个人要保证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干净清洁,保持空气流通,每餐餐前要行场所消毒,严格控制就餐人数,桌数不得超过标准接待量的50%,邻桌距离不得小于1米,每桌人数不得超过8人,并配备公筷公勺,提倡分餐制。同时,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主办方主体责任,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下一步,我局根据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市场监管,“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强化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条件,实现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场所干净、后厨合规达标、仓储整齐安全、餐饮用具洁净、从业人员健康、配送过程规范“八个达标”,确保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感谢你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望今后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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