戍海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田心乡普龙村委会岩子脚搬迁点至原址修建机耕路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实地调查,田心乡普龙村委会岩子脚村耕地面积少,田地间没有机耕路,农地不能实施机械耕作,农业生产率低,生产成本大,效益差。如不加强耕地田配套建设机耕路建设,则会影响你们村的农业产业化、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确实有必要修建1条田间机耕路,以提高农田经济效益。
目前,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规划、组织项目立项及实施。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年上级项目投资导向逐级上报后,由省、州批复。省、州批复后,根据批复要求于次年组织实施。我局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项目实施规划,已通过县级专家评审,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
由于农田建设项目只有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土地建设占用补偿费用在此,因此,希望你们组织召开群众会,做好土地的协调工作,确保项目一经落实就能够得到顺利建设实施。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及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农业农村工作。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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