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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819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0年07月06日 发文字号:武应急复〔2020〕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9日

武定县应急管理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55号提案的答复

龚明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房火灾保险保费、保额,提升保障力度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武定应急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2019年以前年度民房火灾保险费是由县民政局列入年初预算按照每年12万元进行预算。2019年3月机构改革后该职能划转我局;同时,2020年民房火灾保险费列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按照县人大、县财政局的有关规定,经费按照原单位预算基础上保持不变不得突破。县财政2020年下达给我单位的民房火灾保险费为12万元,预算已通过人大审议,人大审议通过后预算不可以随便更改;该项专项经费已全部用于为全县人民群众购买民房火灾保险。为切实提高民房火灾保险费、保额,我局将积极主动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最大限度地给予资金支持。

为确保财政惠农资金切实用于人民群众,请你公司积极配合我局,及时、广泛宣传民房火灾保险的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请每年将全县民房火灾保险经费的收支情况报我局备案。

衷心感谢你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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