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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22000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公复〔2019〕9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0日

武定县公安局关于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朱洪秀委员:

       首先,感谢你对武定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及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在罗婺彝寨第二道牌坊以内的道路实行单项行驶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我们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制定办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责任人及责任部门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你所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结合城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我局采取了以下针对性措施并开展了相应工作。

       一是因罗婺彝寨属集旅游商贸餐饮为一体的民族文化特色小镇,特别是野生菌上市季节,外地旅游纷至沓来,车流量大增,从罗婺彝寨第二道牌坊开始,拥堵现象时有发生,我局交警大队也非常重视拥堵问题,也考虑过在小区内实施单向行驶、禁止车辆占道停放的交通管理措施,可改造小区道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落实专人管理等方面存在人员资金均难以落实。

       二是通过调查走访,罗婺彝寨小区沿街商铺业主意见较大,因不准占道停车、实施单向行驶会不同程度影响店面经营。因此,你提出的在罗婺路第二道牌坊以内道路实行单向行驶的建议暂不可行。

       三是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已调整采取措时上下班工作机制,将城区巡逻交警分为警车组、中班组、摩托车巡逻组,重点加强了对罗婺彝寨小区内外路段的巡逻管控及交通指挥疏导力度,暨确保了道路畅通,又提高了街面见警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当然,我们公安机关尽管采取了相应工作措施、开展了系列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期盼及委员的要求尚有差距。在此,我们衷心感谢你对武定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武定县公安局

                                   2019831

联系人及电话:谷光洪    1398787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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