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0804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19年08月12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19〕49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8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姑术娟委员:

你在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片区元武路段施工进度,设立必要的交通标志设施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7年10月24日,县人民政府委托县住建局与武定今典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今典公司”)签订了《武定禄武路、元武路提升改造及西和公园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启动了元武路及西和湿地公园建设。按照《PPP项目合同》,今典公司完成了西和公园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元武路提升改造项目施工,鉴于该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河南交建)目前仅完成项目资本金注入,项目融资资金尚未到位,元武路建设项目后续建设任务因资金问题而停滞,目前河南交建正在进行PPP项目资金融资,武定县委、县政府同时也在加大协调云南省农业发展银行该PPP项目的融资协调力度,目前融资方案已报送省农业发展银行审批,待PPP资金到位后,我局将加大元武路项目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元武路尽早移交并投入使用。

感谢你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19年9月2日

(联系人:郑钧,联系电话:0878-8711986)


上一条: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下一条: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