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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1008024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19年08月12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19〕31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08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朱建学、钱智华委员:

你们在政协武定县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尽快为香水明珠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通〔2016〕34号)、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通知》和武定县国土资源局、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席会议纪要的要求,自2016年9月1日起,全县所有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交由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目前,香水明珠小区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是尚未取得规划验收。根据《武定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定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改发〔2019〕1号)通知,2019年3月起,城乡规划验收职能移交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开发商规划验收的申请后,我局将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相关好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郑钧,联系电话:0878-871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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