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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10103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22年09月01日 发文字号:武住建复〔2022〕42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1日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刘旺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武定县城内禁止丢冥币和燃放鞭炮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创建卫生城市整治工作,逐步改善城区发展面貌,自我县实施殡葬改革以来,过往殡葬车辆丢弃冥币和燃放鞭炮时有发生,导致过往路段纸屑到处都是,对环境卫生产生很大影响。影响整体环境卫生。一是我们将积极协调民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殡葬及运送骨灰车辆加强管理,出台有关管理制度在城区内禁止殡葬及运送骨灰车辆丢弃冥币及燃放鞭炮。彻底革除陋习。二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对城区内过往殡葬及运送骨灰车辆丢弃冥币及燃放鞭炮行为加大监管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及处罚力度。

感谢您对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武定住建工作。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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