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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101002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0日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对武定县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29号建议案的答复

杨艳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老滔村委会村组道路太阳能路灯安装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很好,安装太阳能路灯能美化亮化村庄方便群众晚上出行,能提升村庄治安环境减少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是惠民的好事、事实,县乡村振兴局一直在努力争取实施。按相关文件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等方面,太阳能路灯建设暂时不符合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资金使用要求,暂时不能安排。老滔村委会村组道路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已经纳入《武定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2022-2025年)》项目库,待今后衔接资金放宽投资导向,我局将优先安排资金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希望继续给予关注。

                                                 武定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周建宇,联系电话:0878—871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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