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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010200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19年09月16日 发文字号:武文旅复〔2019〕7号 主  题  词:设施 标      题: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武定县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2日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对武定县第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贺光银等6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高桥镇民族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自2010年开始实施村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以来,切实把文体活动健身场地建到村民群众身边,努力形成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体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文体健身活动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目前,每个县每年州级下达的体育设施建设项目指标只有2-3个,每个项目财政补助10万元资金。但由于每年下达的项目指标数量有限,加之很多地方无项目建设用地,只能根据条件成熟分批次逐年实施。同时,随着2019年3月全县机构改革后,原来我局的体育职能已划给了县教育体育局,我局目前没有相应的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所以代表们提出帮助解决高桥镇民族文化广场缺口资金的建议,如果在项目指标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我们将及时与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尽量向上级争取,积极整合部门资金,优先给予安排实施。

最后,非常感谢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县的文化旅游事业,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以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再上新台阶。

联系人:普莉;联系电话:8712851

武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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