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应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阿宗立村小型水库清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将白路镇阿宗立村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列入《武定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待项目批准后,即可一次性实施。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你们对水利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和采纳,增强服务意识,解决好民生水利问题。
武定县水务局
2019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0878—6034678
上一条: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议案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