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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19-090501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2019年06月12日 发文字号:武水复〔2019〕47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议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5日

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议案的答复

阳应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阿宗立村小型水库清淤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将白路镇阿宗立村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列入《武定县“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待项目批准后,即可一次性实施。

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你们对水利工作多提宝贵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一定虚心听取和采纳,增强服务意识,解决好民生水利问题。

 

武定县水务局

2019年6月12日

联系电话:0878—6034678


上一条:武定县水务局对武定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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