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1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 
         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截止期 
         | 处罚 
         机关 
         | 备注 
         | 
| 1 
        | 武市监罚[2020]27号 
        | 潘有珍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潘有珍 
        | 潘有珍 
        | 主动履行 
        | 2020年4月20日 
        | 2020年4月2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 2 
        | 武市监罚[2020]28号 
        | 宋芝英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宋芝英 
        | 宋芝英 
        | 主动履行 
        | 2020年4月20日 
        | 2020年4月2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 3 
        | 武市监罚[2020]29号 
        | 杨从秀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杨从秀 
        | 杨从秀 
        | 主动履行 
        | 2020年4月20日 
        | 2020年4月2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 4 
        | 武市监罚[2020]30号 
        | 吴建芬豆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吴建芬 
        | 吴建芬 
        | 主动履行 
        | 2020年4月20日 
        | 2020年4月2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 5 
        | 武市监罚[2020]33号 
        | 武定县狮山镇九厂卫生院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用氧气案 
        | 1、罚款 
        | 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用氧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武定县狮山镇九厂卫生院 
        | 乔海珍 
        | 主动履行 
        | 2020年2月21日 
        | 2020年2月25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 
        | 
| 6 
        | 武市监罚[2020]34号 
        | 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用氧气案 
        | 1、罚款 
        | 使用超过有效期医用氧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武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钱智华 
        | 主动履行 
        | 2020年2月25日 
        | 2020年2月28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 
        | 
| 7 
        | 武市监罚[2020]35号 
        | 武定县田心吴记百贸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武定县田心吴记百贸超市 
        | 吴建理 
        | 主动履行 
        | 2020年4月22日 
        | 2020年4月25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 8 
        | 武市监罚[2020]52号 
        | 武定佳焰然气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质量规定的液化石油气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经营不符合质量规定的液化石油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 武定佳焰然气有限公司 
        | 程明权 
        | 主动履行 
        | 2020年5月29日 
        | 2020年6月3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质量 
        | 
| 9 
        | 武市监罚[2020]53号 
        | 武定县东坡乡福泽加油站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销售汽、柴油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未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定价销售汽、柴油 
        |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 武定县东坡乡福泽加油站 
        | 李玉松 
        | 主动履行 
        | 2020年4月8日 
        | 2020年4月12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价格 
        | 
| 10 
        | 武市监罚[2020]54号 
        | 武定兴宁石材厂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 1、罚款 
        | 使用未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 
        | 武定兴宁石材厂 
        | 洗建宁 
        | 主动履行 
        | 2020年6月12日 
        | 2020年6月1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 
        设备 
        | 
| 11 
        | 武市监罚[2020]56号 
        | 云南跃达酒业有限公司无照生产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白酒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无照生产和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白酒 
        |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云南跃达酒业有限公司 
        | 张绍富 
        | 主动履行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6月2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 12 
        | 武市监罚[2020]57号 
        | 武定县白路镇大梁子小学使用超过保质期大米案 
        | 1、罚款 
        | 使用超过保质期大米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 武定县白路镇大梁子小学 
        | 杨中用 
        | 主动履行 
        | 2020年6月23日 
        | 2020年6月27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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