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的通知》(楚财社〔2023〕109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疫情防控财力补助304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实时反映,动态监控,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二、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上一条: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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