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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630008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6号)要求,现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36.84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巩固脱贫白路至环州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白路至环州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款列2023年“2130505.生产发展”功能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资金管理要求:一、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和各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二、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发〔2015〕2号)、《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7〕125号),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尽快完成项目建设任务,解决当地农村产业发展、群众交通出行的制约瓶颈,促进群众稳定增收。四、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局和行业主管理部门报告,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五、规范项目档案管理,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完善资金管理资料,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增强资金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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