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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630004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公开公示情况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30日

武定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公开公示情况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6号)要求,现下达2023巩固脱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管理费107.16万元。资金管理要求:一、请严格按照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和《武定县财政局武定县乡村振兴局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规范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管理使用的通知》(武财农〔2021〕74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严格执行《云南省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云贫开发〔2015〕2号)、《武定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武政办发〔2017〕125号),公开扶贫项目和资金有关信息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切实做好项目库建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每年11月前完成下一年度的项目谋划,并及时将项目方案上报县级,纳入县级项目库,原则上将从县级项目库中遴选优先安排项目。四、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贯彻执行好资金绩效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绩效目标,对项目资金执行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促进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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