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0月,武定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接收并下达上级补助资金14,414.10万元,其中,中央级补助资金12,728.1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686.00万元。
专项资金重点用于8大民生支出方面:一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5,784.00万元;二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318万元;三是城市、农村特困人员补助资金1,530万元;四是临时救助补助资金684万元;五是儿童福利补助资金170万元;六是流浪乞讨人员补助资金10万元;七是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618.1万元;八是中央财政就业、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1300万元。
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20〕4号),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相关单位对照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切实加强绩效管理运行监控,有效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并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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