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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2-0228019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000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二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二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部门基本信息表

二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三、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一

二十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二

第三部分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3.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4.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武定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9〕15号)和《武定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定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改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局机关设立了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管理股、装备财务保障股、政工办(警务办)。乡(镇)设11个司法所,主要承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管理以县司法局为主,乡(镇)人民政府为辅。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明确目标责任,有效推动任务落实。为按期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年度经济指标、任务,我局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经济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了周密可行的方案和计划,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建设、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和实际困难。截至目前,已完成招商引资;

2.提高政治站位,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一是突出组织保障,高标准推进教育整顿。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设立12个专班小组,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2次对教育整顿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布置。制定下发《武定县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若干方案,分解工作进度计划表,细化学习教育环节18条目标任务、查纠整改环节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为教育整顿工作绘制“司法行政路线图”。二是突出重点内容,有序谋划关键环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局党组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6期、政治轮训1场、读书班4期、廉政教育2次、警示教育8次、专题党课5次、英模教育4次、“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6场次、“司法学堂”7期、党史学习教育5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研讨各1次,开展党章党规及队伍教育整顿知识测试4次,通过专题轮训、补课、加课、抽查督导、“回头看”等形式,实现司法行政干部学习参与率100%、学习任务完成率100%。三是突出三个重点,扎实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突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回头看”、突出群众来信来电举报、突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案件评查,从中深挖问题线索,系统清理顽瘴痼疾。活动开展至今,共组织开展政策指引宣讲6场次,组织自查3场次,确保顽瘴痼疾整治走深走实。

3.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持续引深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实现案件指派与受理的无缝对接,提高指定辩护案件的办案效率。2021年截至目前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17件。其中工作人员上门为出行不便群众办理公证4件次。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健全完善武定县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全方位拓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1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武定县人民法院、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武定县看守所及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联合点,形成了法律援助工作“一中心多点服务”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使弱势群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15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5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82件、刑事附带民事择助案件13件。

4.深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实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围绕社会重点、难点、热点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2次,共受理纠纷491件,调解491件,调解成功461件,成功率94%。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审前调查,把好“入口关”;依托定位管理系统,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强日常监管,以人为本、攻心治本,行为矫正、心理矫治同步进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转变传统监管思维。截至2021年9月3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8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64人,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16人,其中,缓刑115人,假释1人。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健全完善帮教管控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情况摸排和风险评估,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截至2020年9月30日,全县在册安置帮教人员848人。

5.统筹依法治理,一体推进法治建设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四个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有序开展。积极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年终述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依法行政经验交流等重点工作,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上下贯通、运行规范的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农村法律大讲堂”“三下乡”等活动,在全县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大培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好用好武定县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基地、乌龙河法治主题公园、武定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更好地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民的法律意识,为我县全面推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7人,财政部分供养25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退休9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07.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07.3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比2021年增加26.6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07.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07.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63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07.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0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7.3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63万元,主要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新增0万元,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2040601行政运行799.53万元,主要用于本县司法局机关(含各乡镇司法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2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26万元,主要用于要用于缴纳2022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4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8.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48.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本级财力共安排支出1007.34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865.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85.3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07.15万元,奖金支出117.12万元,绩效工资支出21.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64.2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6.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8.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2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5万元,其中,办公费15.5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08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手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15万元,工会经费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交通费37.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16万元,其中退休费19.2万元,生活补助3.9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万22.71元,分别是复印纸共计采购160箱2.88万元;移动储存设备3个0.4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台2.89万元;碎纸机7台0.7万元;其他办公设备3台3.3万元;话筒设备6个3.36万元;木制台、桌类一套0.15万元;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5把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共涉及2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资金8.68万元。分别是法律咨询服务2.8万元;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5.88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564人次。

公务接待费比2020年预算数无变化的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业务量都比上年有所增加,情况也更加繁琐,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比2020年预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的情况下,职能增加,公务用车使用人次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无变化,在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后,需要接待的公务活动事项增加。司法行政工作临时性重要工作任务增加,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尽量压减公务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降低接待费用。

(五)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1007.34万元。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980.7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26.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费标准提高,政策性增加改革性补贴工资及综合绩效奖励金。

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规模。

(六)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项目支出无预算。2021年项目支出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以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主减少小专项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待年终根据上级专项补助和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再将绩效评价情况进行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118.75万元,比2021年自增加0.1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15.53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24万元,电费1.08万元,邮电费3.6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租赁费1.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手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1.15万元,工会经费8.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37.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定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053.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6.59万元,固定资产906.8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6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2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2022年度,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因此不涉及评价结果,我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将不断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附: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18)

武定县司法局

2022年2月2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131500111


附件【武定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2240416507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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