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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1-1022002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狮山镇主要职能是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维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3、全面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4、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严格保护耕地和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

5、认真贯彻各项减负支农及税费政策。

6、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根据区域、产业、资源特点以及农民种养习惯,培育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新型组织,及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增加农民收入。

8、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9、加强教育、卫生、农业综合服务、财政、计划生育、村镇规划、统计、新农合、劳动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构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

10、为当地农民和流动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11、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预防各种刑事犯罪,配合政法机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排查调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平安。

12、负责狮山镇区域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14、加强狮山镇对村(居)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资产财务的指导和监督;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党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完成财政预算收入14,796.77万元,同比增长17.46%;支出15,831.51万元,同比增长20.16%;完成非税收入99.80万元,同比增长3.55%。全年实现农产品产值120,300.00万元,工业产值516,000.0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0,00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64,000.00万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4.14万元和1.22万元,增速达10.12%和10%。人口自然增长控制在6‰以内。

)深学践悟,理想信念深受洗礼。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和“魂”,紧紧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四个突出特点”和“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更加自觉地在全国、全省、全州、全县大局中找准坐标方位、区位优势和前进方向。扎实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六个年”工作和“十个一”警示教育,政府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持续涵养,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取得成效。

(二)众志成城,抗疫斗争成效显著。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镇上下紧密团结,干群一心,共渡难关。疫情发生以来,我镇324个卡点815人坚守在防疫一线,共同筑起了疫情防控的健康防线,实现了“零输入、零扩散、零感染”的防控目标。组织45名民兵对口支援边境抗疫,圆满完成4批次699名境外入滇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我们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产生活秩序有序恢复,为全县抗疫工作贡献了狮山力量。

(三)攻坚克难,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牢记初心使命,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 “第一民生工程”,绵绵发力久久为功,21个村委会33291333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脱贫攻坚成果通过省级第三方评估验收,圆满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以“零漏评”“零错退”、群众认可度达98.23%的优异成绩实现脱贫出列目标。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投资590.77万元,组织实施水利枢纽工程66件,修建渠道6026.2米,新建农村饮水工程60件,全面解决102个村民组25000人安全饮用水。整合各类扶贫资金5000万元,硬化村间道路167.2千米,新建村民活动场所5个,行政村通村路面100%硬化,自然村道路硬化率达98.2%,贫困地区生产生活面貌大为改善。投资1700万元,推进14个薄弱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镇在完成农危改、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安居工程6614户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439户,发放补助资金1053.6万元。产业发展促农增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560户2800万元,帮助2242人发展生产;整合财政产业扶贫发展资金325万元,带动9个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采用“村集体+合作社+企业+贫困户”的运作模式,投资3480万元,租用土地93.27亩,新建磨盘山养殖小区,建设年出栏生猪2.8万头的猪舍14栋,年收益达280万元。教育扶贫多方筹资。对全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504人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向316名困难家庭学生发放“雨露计划”和“东西协作”补助资金312.4万元。就业扶贫拓宽渠道。落实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00个,生态护林员岗位140个,发放工资补助76万元。开展就业培训12期,培训贫困人口600余人,实现贫困人口1200人转移就业,取得了“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良好效果。

(四)夯实基础,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助推县域重点项目建设,完成亚行配套项目和南部客运站、中医院建设、二水厂提升改造、中型灌区管道建设、菜园河九厂段河道改造项目等一批县级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协调和征地工作。组建红土田社区和金沙社区,协同完成红土田社区343户1881人、金沙社区903户3024人易地扶贫搬迁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投资建设彝秀扶贫车间、鲜切花种植基地,积极开展移民后扶工作。完成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并投入使用,殡葬改革有序推进。加强乌龙河、菜园河生态治理建设项目土地协调工作,菜园河、乌龙河截污干管项目加速推进。依法拆除南街片区、狮山风景区等违章建筑3.2万平方米。

(五)调优结构,产业发展促农增收。继续巩固传统产业,种植优质水稻3.6万亩、玉米2.3万亩,粮食产量达到2.5万吨,农村人口实现人均有粮370公斤。种植烟叶4140亩56万公斤,产值达1624万元。家禽存栏10.5万羽,出栏10万羽,全年大牲畜存栏14.38万头,出栏11.51万头,实现肉类产量1.14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5亿元。认真组织春防、秋防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引进神农集团、正邦集团、云南杰祥畜禽养殖公司、玉溪春满园花卉种植农业公司等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带动传统产业向高质高效产业转型发展。投资359万元,新建铺西村委会宏兴公司高效节水建设项目。投资556万元,实施乐美村委会1.57千米、乌龙村委会1.2千米干渠工程,组织实施九厂村委会吴溪厂43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善农业产业基础设施。持续加大对古柏山居、吆鹰大石房水果产业扶持力度,着力打造“特色水果示范基地”,带动“乡村旅游”发展。

(六)点面结合,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突出统筹发展,聚焦品质提升,着力优化生态,城乡面貌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全面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坚持从薄弱环节入手,从关键问题突破,集中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逐步实现城乡面貌“洁、齐、美”。强化保洁力量,利用乡村公共服务岗组建乡村保洁队伍,完善管理台账,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治理。组织镇村组干部、保洁员、护林员、党员定期参与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对城区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108国道两旁、乡村主干路段、河道沟渠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对全镇范围内建成的366个垃圾池进行定期清理,在道路沿线重点部位摆放垃圾桶40只,垃圾箱体30只,维护更新40个公厕设施设备。完成户厕改造806户,兑付资金38.34万元。投入资金90万元,改建行政村公厕11座。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销号。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境内5条主要河流、27座中小型水库均由镇级领导担任河(库)长,社区及行政村均分段分级设立河长。狮山村委会成功申报省级美丽乡村,羊旧、椅子甸、铺西等11个村委会成功创建省级卫生村。

(七)保障民生,社会事业持续向好。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城镇低保金4355.3万元、农村低保金1275万元、特困供养金222.5万元、城乡居民临时救助资金204.2万元、优抚对象临时困难救助金2.7万元、高龄补助86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56.4万元,兜底保障83户182人。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1019人,发放慰问金15.7万元。敬老院被评为全州四星级敬老院。退役军人稳步推进。完成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录入系统2219人,悬挂光荣牌2197块,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7.85万元。发放抚恤事业费552.5万元。社会保障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8.5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1%,建档立卡人员实现全覆盖,大病补充保险参100%。劳动力转移30235人,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7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0 人,技能培训950人,引导式教育培训2112人,办理创业贷款34户。教育事业持续向好。落实“科教兴镇、教育强镇”战略,夯实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古柏、姚铭、大坝山和铺西小学改薄项目。文化事业蓬勃发展。加强文化、娱乐、体育场所建设,大力支持举办樱桃节、火把节、花山节传统节日,积极参加县级组织的各类体育赛事。

(八)坚守底线,社会大局更加稳定。严守安全生产。全年针对尾矿库、矿山、危化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21次,排查隐患184项,落实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开展疫情防控、地质灾害、防洪应急演练。维护社会稳定。严格落实镇、村、组三级责任,针对信访常访户、涉军、涉教、邪教等重点领域及特殊利益群体,制定稳控方案,推进矛盾化解,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24件,有效维护社会治安政治稳定。开展“雪亮”工程建设。依托电信、移动网络,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加强宣传引导,安装704个公共摄像头,加大了技防措施,为建设平安乡村提供了技术保障。同时,持续巩固平安创建工作成果,统筹推进社会市域治理、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扫黑除恶、普法教育等各项工作,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工作位于全县前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中共狮山镇党委

2.狮山镇人大

3.狮山镇人民政府

4.狮山镇社团

5.狮山镇财政所

6.狮山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7.狮山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狮山镇农林水服务中心

9.狮山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4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人大行政2人、政府行政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党委行政7人、社团行政1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3人、社保中心事业3人、财政所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所事业14人、农林水事业5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20,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86.91万元,占总收入的71.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57.09万元,占总收入的28.92%。与上年12,560.28万元对比增加8,383.71万元,增长66.75%,主要原因分析正常增资及工资性晋级、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中特定事项支出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21,649.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5.71万元,占总支出的12.5%;项目支出18,944.2万元,占总支出的87.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341.77万元对比增加9,308.14万元,增75.42%。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支出数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05.71万元。与上年2,563.83万元对比增加141.88万元,增长5.53%,主要原因分析当年有调招考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及正常增资及工资性晋级、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15.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44.20万元。与上年9,777.94万元对比增加9,166.26万元,增长93.74%,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3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13%。与上年12,126.78万元对比增加3704.73万元,增长30.55%,主要原因分析上年度有项目结余结转资金支出,本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增加,所以项目支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按照部门职责履行特定专项业务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38.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2018年烤烟生产县分配资金30.78万元,2020年省级科普专项资金5.00万元,2020年烟叶生产州级专项经费2.97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和2020年度狮山镇古柏村委会田坝心村文体活动室建设及设备购置补助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工伤保险费、民政供养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14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保险等缴费、新农合办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转支出;

6.节能环保(类)支出63.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2020年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支出;

7.城乡社区(类)支出16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城建办人员经费、保障机构运转支出、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8.农林水(类)支出12,47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兽医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经站)、林草中心、水务中心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及扶贫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9.住房保障(类)支出86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1.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省级防灾减灾椅子甸专项经费10.00万元,省级地质灾害切块经费4.17万元,狮山镇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4.00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补助8.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3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2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预算的99.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4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0年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导致公务用车运行中的汽油款及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长,中央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35.79万元增加7.33万元,增长20.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39万元,增长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94万元,增长37.4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年初预算调整了三公经费的支出预算,在2020年整年度严格预算执行,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5万元,占40.93%;公务接待费支出25.47万元,占59.0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5.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狮山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检查等公务活动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580批次及5865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81万元,与上年200.75万元对比减少86.94万元,减少43.31%。主要原因分析加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狮山镇脱贫攻坚项目工作经费和拆临拆危工作经费增加投入、相关工作任务的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职工工资基数调整导致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资产总额10,184.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78.55元,占资产总额79.32%,固定资产净值2,605.40元,占资产总额20.68%。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1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300平方米,账面原值27.6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6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84.15

8078.55

2605.4

2212.62

71.43

0

321.35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401111

 


附件【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1102005232726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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