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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0-1025030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5日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401000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19〕42号)、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财政厅《关于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和通知》(云退役发〔2019〕125号)和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关于转发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和通知》(楚退军发〔2019〕19号)文件。依照国家出台的标准,将各类抚恤补助足额及时发放到了对象手中。一年来,共下拨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2479人1534万元,其中残疾抚恤113人234.6万元,三属抚恤29人61.74万元,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81人109.54万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83人252.78万元,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927人667万元,60岁以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6人3.16万元,60岁以上退役士兵生活补助795人4218年军龄177.15万元,出国民工146人28.03万元。

2.逐年提高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按照楚雄州民政局、财政局、军分区《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义务兵家庭优待等相关问题的通知》(楚民优〔2018〕1号)文件和相关通知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2019年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标准统一调整为:10046.64元,全年共发放义务兵家庭186户,发放资金总额186.93万元。

3.缓解优抚对象就医和困难生活压力。为缓解优抚对象就医难,我县每年把在乡1-6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效缓解优抚对象就医压力问题。全年共发放医疗补助共计1245人293万元。发放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32人15.36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和治病困难补助42人9.0151万元。

4.认真做好了年度双拥工作。一是制订了2019年双拥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双拥工作;二是通过电视台、大型电子屏等媒体开展了双拥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拥军优属氛围;三是广泛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春节、八一县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了驻武部队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共发放慰问资金98.5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4个股室1个中心,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组建的单位,无上年数据。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人员调出1人,年末实有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980.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2万元,占总收入的61.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81.13万元,占总收入的38.88%。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2018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3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万元,占总支出的9.98%;项目支出753.25万元,占总支出的90.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2018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54万元。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2018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53.25万元。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2018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753.25万元,其中抚恤支出369.3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9.03%;退役安置支出231.4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0.7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88.8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1.79%;优抚对象医疗支出63.6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95%。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17.84%;项目支出384.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82.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3%。其中:基本支出72.43万元,占15.85%,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支出384.67万元,占84.15%,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拥军优属等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基本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

3.住房保障(类)支出5.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基本支出5.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因为是新成立的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的0%。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7万元,增长100%。是因为2018年无数据,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万元,增长100%。是因为2018年无数据,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公务用车,无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调研以及乡镇到县级开展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相应的检查督查以及下村开展工作,开支在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费用。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58.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8.75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年末资产总计158.7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146.46万元,占总资产92.26%;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计9.29万元,占总资产7.74%;固定资产净值0万元。上年年末资产总计0万元。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上年的数据,故无法对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8.75

158.75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武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分项目还没有完成,年末还有结转资金131.00万元,主要是退役士兵管理教育、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 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76401111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102311090197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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