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336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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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彝)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贯彻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药品增补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彝医、民族医,下同)中药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枫林我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监督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高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承担武定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武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负责本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武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武定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全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的总体目标,全县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全面落实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措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和“三个一”工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18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建档立卡大病患者救治率达98.7%,慢病签约救治率达98.9%,重病兜底保障救治率达99%;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县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11个乡镇卫生院达标并建成中彝医馆,115个行政村卫生室均有2名乡村医生。
2.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武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制定了《武定县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措施。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巩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1月底,全县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07个,参与签约家庭医生580人,签约服务150051,签约率达53.8%,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达100%。
3.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建设。投入资金5019万元,完成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实施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业务楼建设及46个村卫生室新建项目。武定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计划投入6800万元、建设规模13600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000万元已到位,目前正在开展初设、工程设计及征地工作。全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4.巩固提升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推广基层中彝医药服务能力提升“1155”培训工程,继续推进武定中医院二甲等级医院创建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和相关配套政策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全县100%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的村卫生室能够为农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彝医药服务。
5.努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扎实推进14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不断巩固疾病预防控制成效,全县无甲类传染病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16.51/10万,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民生实事圆满完成。艾滋病检测范围逐年扩大,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中度流行区。规范管理重性精神病、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管理工作。加强卫生应急演练,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稳步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开展了省级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活动。
6.着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加强县乡对口支援,选派县医院、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共44名医务骨干到11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坐诊和带教、指导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县级综合医院提质达标工作和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力争2018年县人民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通过“县级中心医院提质达标”验收工作。高桥、发窝、东坡中心卫生院及狮山镇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三是有序推进县人民医院省级重点专科妇产科、骨科及儿科建设;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作中心建设不断加强;楚雄州云心电诊断网络实现11个乡镇全覆盖。四是平安医院建设稳步推进。1—11月全县发生医疗纠纷6起,均已妥善处置。
7.加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全面完成医院机构、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血液安全、消毒卫生等8大卫生监督检查及“双随机”任务34家;查处卫生行政执法案件30件;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率达100%,医师电子化注册率达100%,护士电子化注册率达100%。查处违法生育案件66件,社会抚养费1件。
8.坚持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引导群众合理有序自主安排生育,着力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录入工作。11月底,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4 ‰,计划生育率达90.13%,出生性别比为108。医养结合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与辖区养老院100%签订服务合作协议。
9.全面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
按照“基层党建巩固年”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2018年完成7个党支部达标创建任务。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勇担当”主题演讲比赛、微党课比赛等活动。年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学习十九大相关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理论15次,违纪典型案例通报61起,上专题廉政党课3场,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场、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1次,组织“万名党员进党校”1期,培训党员118人。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在党建脱贫“双推进、双促进”上有新突破。县属3家民营医院积极参与“百企帮百村”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分别是:
1.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武定县狮山镇卫生院
3.武定县高桥中心卫生院
4.武定县猫街镇卫生院
5.武定县插甸镇卫生院
6.武定县白路镇卫生院
7.武定县环州乡卫生院
8.武定县发窝中心卫生院
9.武定县东坡中心卫生院
10.武定县田心乡卫生院
11.武定县万德镇卫生院
12.武定县己衣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9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10家乡镇乡镇卫生院各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6070.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57.52万元,占总收入的73.79%;事业收入4168.5万元,占总收入的25.94%;其他收入44.15万元,占总收入的0.27%。
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收入16070.18万元,2017年总收入10162.37万元,增加了5907.81万元,增加58.13%;2018年财政拨款11857.52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6948.5万元,增加了4909.02万元,增加70.65%;2018年事业收入4168.5万元,2017年事业收入3148.51万元,增加了1019.99万元,增加32.4%;2018年其他收入44.15万元,2017年其他收入65.36万元,减少了21.21万元,降低32.45%。主要原因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是因为2018年新增全民健康保障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补助武定县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因为各乡镇卫生院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门诊、住院病人增多,导致事业收入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075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3.43万元,占总支出的75.45%;项目支出2639.91万元,占总支出的24.55%。
与上年对比:2018年总支出10753.33万元,2017年总支出9515.61万元,增加了1237.72万元,增加13%;2018年基本支出8113.43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6944.05万元,增加了1169.38万元,增加16.84%;2018年项目支出2639.91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2571.55万元,增加了68.36万元,增加了2.6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年初预算经费增加,事业收入大幅增加,药品、卫生材料等成本随着大幅增加。项目支出增加是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8113.43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6944.05万元,增加116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乡镇卫生院提高服务水平,药品、卫生材料支出大幅增加。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专用材料、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2.35%,其中:乡镇卫生院药品、卫生材料支出占比高达2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9.91万元,2017年项目支出2571.55万元,增加了68.36万元,增加了2.66%;增加的原因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22万元;
2、21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85万元;
3、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1.2万元;
4、2100203:乡镇卫生院支出21.32万元
5、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93.17万元;
6、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124.18万元;
7、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469.01万元;
8、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支出128.6元;
9、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支出63.88元;
10、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2.99元;
11、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40.21万元
12、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8.91万元;
13、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9.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753.33的63.79%。与上年支出6585.13万元相比,增加274.51万元,增加4.17%,增加的原因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事务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主要是用于缴纳政策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的支出。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98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1%,主要用于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实施基本药物补助、计划生育事务等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25.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6.7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95.71%。
公务接待费本年支出6.7万元,上年支出8.72万元,减少2.02万元,下降23.17%。每项接待都经过了严格的审批,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规模,由于加强管理措施得当,我部门的公务接待费逐年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上年支出17.32万元,增加2.68万元,主要是2018年田心乡卫生院、白路镇卫生院增加了2辆救护车,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我部门制定了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不断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没有公车私用现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占74.91%;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占25.0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武定县卫计局公务用车、乡镇卫生院救护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18年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2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5万元对比,减少了6.23万元, 减少原因为单位加强管理,严控压缩办公费等一般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2018年机关正常运行必需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等费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资产总额17309.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75.7万元,固定资产6239.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81.78元,无形资产12.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23.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8.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88平方米,账面原值11.49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94项,账面原值134.4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8.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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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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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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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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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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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309.39 |
10575.7 |
6239.06 |
4455.91 |
152.57 |
1630.58 |
481.78 |
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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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等基本收入,公立医院改革、公共卫生等项目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我院为非营利性公立医院,事业收入为医疗业务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佘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900336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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