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900241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武定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定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县实际,组织起草有关规定办法、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本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和对策建议,承担应急办公室的职责;协助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全县震情、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灾区重建规划制定,管理本县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震减灾法制建设工作。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秋季“校园安全周”等机会进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8次,出动人员28人车•次,给5个学校近5000名师生讲授了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并对学校的地震应急演练进行了全程指导。
2、完善并落实防震减灾执法责任制,继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档案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开展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实施地震标准,将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实施管理。
3、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和改造,加强地震监测台网(站)和观测环境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做好震情跟踪、震情会商、短临预报相关工作,坚持震情周、月、紧急会商制度。
4、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指导,开展地震安全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今年成功创建狮山镇西门社区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5、修订完善《武定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培训、检查工作。不断完善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建设,落实震情值班制度,建立信息发布、灾情收集、灾情上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组建县综合应急大队,组建以防震减灾助理员、防震减灾联络员、地震宏观观测员为主的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完善地震应急救援设备,推进城镇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定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震灾处置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武定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地震局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0.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01.5万元对比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定县地震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9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万元,占总支出的94.88%;项目支出4.93万元,占总支出的5.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03.98万元对比减少7.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今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地震局机关、保工资、保办公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4万元,与上年89.3万元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度用于保障我局地震事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3万元。与上年14.71万元对比减少9.7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3.98万元对比减少7.65万元,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和大病保险等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和工伤保险费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保障机构运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地震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的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的9.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3.7万元,下降8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万元,下降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83.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三公”经费增长,落实中央各项厉行节约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占65.7%;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占34.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50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地震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武定县地震局资产总额9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万元,固定资产91.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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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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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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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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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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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6.16 |
4.81 |
0 |
13.13 |
0 |
78.2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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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武定县地震局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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