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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04_/2019-0402006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白路镇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02日

白路镇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700000

白路镇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明细表

十六、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十八、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白路镇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白路镇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党政办:

1.负责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各委办局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和重要综合性材料。

2.负责开展调查研究,综合政务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镇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4.负责协调、督查各村委会、各站所工作。

5.负责县政府重要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工作。

6.负责镇政府的大事记和日常值班、后勤服务工作。

7.负责全镇政务公开工作。

8.负责来文来电处理、应急值守和档案、保密工作。

9.负责办理或督办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提案。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治办:

1.负责行政法规的宣传和实施监督。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对外工作及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全县重要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涉侨事务。

3.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全县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要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

4.负责信访接访工作。

5.负责我镇平安创建工作。

6.组织协调各部门和辖区单位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7.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8.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办:

1.认真执行《统计》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2.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3.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4.搜集、整理、提供本街道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5.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统计基础工作,管理街道、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7.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服务工作

2.五保户的供养服务工作

3.农村医疗救助服务工作

4.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临时救助服务工作

5.各类重点优抚对象补助、优待资金的发放,医疗待遇和解决住房困难等服务工作

6.救济救灾中的事务性工作

7.指导孤残儿童监护、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居家养老服务等社会福利工作

8. 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财政所:

1.参与制定本镇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

2.编制年度本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本镇政府委托,向镇人大主席团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制定本镇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4.加强本镇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本镇工资支出、政府组织正常运转支出和社会公共需要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本级财政收支平衡。

5.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办理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加强本镇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对本镇的债务进行清理,分清债务性质和责任,相应制定偿债计划,从严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举债项目论证、报批制度。

7.管理和指导镇属单位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组织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8.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司法所: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2.负责实施镇县矫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7.代表镇人民政府开展民间纠纷处理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2.负责制定本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3.搜集和传递科技、经济信息,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

4.运用综合技术,做好科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5.调查、总结、推广我镇增产增收的农业生产技术经验;

6.培训镇、村、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传播各类技术、农业科技知识;

7.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

8.参与镇党委政府制定生产计划;

9.负责联系全镇农户,将农机化工作中的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应用,完成耕、耙、收、运输、加工等产前、产中、产后报务;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住房、取暖、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服务工作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服务工作

3.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统计、培训、转移及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农业生产保险宣传普及工作

4.就业服务工作

5.劳动保障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

6.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7. 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1.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

3.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4.开办图书馆,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6.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7.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8.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国土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州、县(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其它专项规划;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协助编制和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权属调整,落实管护责任,并对工程设施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管理、国土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

5.负责农村居民用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共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6.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工作;

7.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辖区范围内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8. 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制度,组织做好地质灾害点监测、预警和预报;

9.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农村村民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报告,并配合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做好核实和处理工作;

10.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国土资源规费的收缴工作,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及时、足额上缴;

11.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12.负责对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中共白路镇委员会、白路镇人民政府为一类镇,正科级建制,现有正科级人员3人:镇党委书记、镇长(副书记)、镇人大主席各1人。副科级人员8人:副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副镇长4人(含武装部长1人)、组织委员1人、宣传委员1人。内设办事机构为四办、两所、四中心:党政办、综治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财政所、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与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三)年度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镇人民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聚焦脱贫攻坚,凝心聚力,扎实苦干,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围绕精准脱贫,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打好“组组通”公路硬仗。继续实施好5条直过民族道路硬化工作,启动2019年直过民族村组道路建设,完成已实施道路硬化的验收及回补报账工作,同时,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要求,完善路长制体系,抓好项目建设中技术、材料、质量、安全等要素保障,解决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

2.打好产业扶贫硬仗。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一场硬仗来打,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以村集体经济股份为引领,撬动龙头企业、农户的资金、技术、劳动力投入,盘活区域内土地、劳动力资源,保障村集体经济股份永续利用、保值增值。投入财政资金140万元实施的白路镇岔河村委会蔬菜产业化扶贫项目尽快投入使用;尽快启动投资195万元的毕家、营盘、三合3个村委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按步骤按计划组织实施好总投资6403.88万元的产业发展规划的落地,以烟草、青豌豆、蔬菜、中药材四大种植业和黑山羊、生猪、肉牛三大养殖业为主。

3.打好易地扶贫搬迁硬仗。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当头炮”,牢牢把握“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根本要求,快速推进108户414人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及复绿复垦。

4.打好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硬仗。坚持把教育、医疗、住房保障作为啃下脱贫攻坚“硬骨头”的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政策,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减少生病;严格按照“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及巩固提升工作。

(二)以规划建设为抓手,推进新型城镇化

1.完善基础配套保障。按照《白路镇脱贫攻坚精准脱贫实施方案三年规划》,加强整体统筹与科学谋划,2018年至2020年三年计划投入资金14932.59万元实施八大工程,其中计划投入资金611.2万元实施安全稳固住房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64.14万元实施就业扶贫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63.39万元实施产业扶贫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62.6万元实施兜底保障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2316.41万元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抓好2019年项目落地及建设工作。

2.推进集镇不断发展。围绕做大集镇、建美村庄的目标,扎实做好集镇、村庄的规划和建设,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和规划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集镇建房,坚决整治违规建筑。二是深入开展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整治行动。加大垃圾池、焚烧炉的使用力度,规范生活垃圾的处理;对违章、乱搭、乱建的建筑物进行拆除,规范各种线路布局,促进村庄规范、整洁、美观;对街道、公路沿线进行绿化改造,提高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三是加快推进白路镇党建扶贫“双推进”示范村平地村委会木高古党史党性教育基地建设,打造专题教学、场景教学、红军长征古道野外红色体验、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民间艺术体验、参观学习为一体的红色旅游小镇。

3.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让青山养目、流水静耳、空气净肺。护好“一片绿”。大力推进绿色白路建设和环保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垃圾处理和环境质量监测等环保设施及配套建设。狠抓退耕还林,落实新一轮7000亩的退耕还林任务,做好成活率差的退耕项目地块的补植。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绝不非法侵占林地,绝不引进污染企业,绝不实施污染项目;积极倡导勤俭节约、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让绿色生活成为公众的自觉行为。治好“一条河”。严格执行河长制,加强对境内沙拉河(营盘河)、挨小河(古黑河)、老城河(小井河)、丙巷河(洒胶泥河)四条河流的保护,深入开展向河道、路旁乱倒泥沙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抓好沿线群众生活污水治理,还河流“一片清澈”。建好“一产业”。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全力做大生态种养业、做优生态旅游业、做实生态加工业,大力发展优质生态产品,突出核桃特色经济林建设,配套发展林下产业,全力开发生态旅游、农家乐、林果采摘等旅游项目。

(三)以惠民利民为宗旨,加快民生事业发展

1.高标准发展社会事业。一是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白路镇幼儿园建设,改善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二是加快发展卫生事业,加强对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软、硬件建设,认真落实家庭签约医生制度,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保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积极宣传新农合及新农保政策,不断提高参保率。三是大力发展文化事业,继续抓好村级文化室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平地文化室两点打造;继续抓好村级农家书屋规范化建设,重点抓好岔河村农家书屋的示范点工作;继续抓好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培训、辅导,丰富活动内容,实现群众文化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常态化,不断提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

2.多举措完善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快新型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覆盖面和待遇水平。不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以转移就业为核心,围绕“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通过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动员,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落实培训和转移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劳动力培训、推荐就业、跟踪服务全覆盖。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力度,协调各方力量完成白路镇生态公益墓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继续落实五保户和单寡孤独人员跟踪责任制;继续做好低保工作,规范低保的评审和上报,加强城乡低保的核查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镇、村两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救灾应急能力;以“解决特殊群体基本需求”为重点,抓好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救助工作。

3.严要求加强社会治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认真开展反邪教、禁毒戒毒、扫黑除恶等工作,重视风险评估和初信、初访和积案处理,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的宣传,加强路堵路查及违法处置力度,定期对学校、饭店、商店等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非煤矿山、加油站、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升执政能力水平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作为更需新担当,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切实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站位、实干为民、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努力建设干实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人民满意政府。一是要敢于担当。全镇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看齐意识,做到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成为坚定的实干派、当好工作的实干家,咬定目标抓落实,确保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务实谋事,要踏实干事,要扎实成事;要主动接受组织、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守住党纪党规的基本底线,建立高压线、戴紧紧箍咒,使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要狠抓落实。坚持以工作成果检验作风纪律、以作风纪律推进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监督、服务、问责等制度,细化目标责任考核,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将任务靠实在每个领导干部身上,形成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健全完善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定期汇报工作和业务知识集中学习制度,深化政务改革,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能,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与实惠。三是强化督促检查。镇纪委要重点围绕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部门批示交办事项等,采取跟踪督查、专项督查、综合督查、定期巡查等形式,对干部纪律作风、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村务财务公开、惠农资金落实等事项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提高党员干部廉洁履职能力。坚持批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果的原则,对严重影响镇党委、政府决策和重要工作贯彻落实、群众反映强烈、妨碍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问题要重点查办,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4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 3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退休 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无部门财务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3.43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32万元,比2018年增加196.1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05.69万元,项目支出27.7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4.7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28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06万元,占总支出的97.84%,项目支出27.75万元,占总支出的2.16%。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行政运行14.57万元,主要用于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0108.代表工作5.1万元,主要用于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的代表工作经费支出。

2010301.行政运行387.59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0601.行政运行56.54万元,主要用于本镇财政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2901.行政运行13.59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妇联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3101.行政运行105.23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70109.群众文化9.69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文化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1.行政运行49.83万元,主要用于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56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政府机关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63万元,主要用于本镇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0.37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2080801.死亡抚恤2.06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民政办的死亡抚恤支出。

2080802.伤残抚恤2.80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民政办的伤残抚恤支出。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4.66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民政办的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61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民政办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7.59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民政办的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00万元,主要用于本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98万元,主要用于本乡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9万元,主要用于本镇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10万元,主要用于本镇的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7万元,主要用于本镇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0.66万元,主要用于本镇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9.21万元,主要用于本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4.事业运行149.92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农推中心、兽医站、农经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8.病虫害控制2.00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兽医站的动物防疫经费支出。

2130204.事业机构46.66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林业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304.水利行业业务管理40.98万元,主要用于本镇水管站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67.68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3.32万元,主要用于本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4.22万元,主要用于本镇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91.22万元(基本891.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0.02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16.54万元,绩效工资支出58.23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15.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0.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万元,住房公积金54.2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36.92万元(基本支出136.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费20.79万元,水费1.6万元,电费4.84万元,邮电费5.07万元,会议费35.46万元,差旅费7.73万元,培训费5.86万元,公务接待费16.12万元,劳务费23.41万元,工会经费9.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

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253.76万元(基本支出226.02万元,项目支出27.74元),其中生活补助232.57万元,退休费21.19万元。

资本性支出2.86万元(基本支出2.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86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1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无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度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4.5万元,分别是财政所采购项目4个和水管站采购项目2个,其中财政所购买办公家具8件1.68万元、打印机1台0.17万元、计算机3台1.8万元、碎纸机1台0.15万元,水管站购买办公家具1套0.1万元、计算机1台0.6万元。

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白路镇2019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白路镇2018年已经脱贫,会议等相关工作相对减少,接待费减少1.29万元,虽已脱贫,但工作任务并未减少,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的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法减少。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76批次,5369人次,接待费开支161070.00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9元,增减少的原因是白路镇2018年已经脱贫,会议等相关工作相对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1257.06万元。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137.3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19.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较上年新增按月发放的绩效奖,即行政人员(2000元/人)按月预发绩效奖励人数32人,事业人员(1000元/人)按月预发绩效奖励人数28人,事业人员(500元/人)新增奖励性绩效人数28人。

我县大力加强预算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基本支出规模,减少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7.74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9.6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11.8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2019年就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员进行严格的再清理排查核实,人数较上年减少了25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82.62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9年较上年新增按月发放的绩效奖,即行政人员(2000元/人)按月预发绩效奖励人数32人。其中办公费16.6万元,水费1.03万元,电费3.32万元,邮电费3.86万元,会议费35.13万元,差旅费2.5万元,培训费5.86万元,公务接待费8.46万元,劳务费22.91万元,工会经费4.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至,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565.54万元,一是车辆数量3辆,价值36.43万元;二是通用设备数量367个,价值206.09万元;三是专用设备数量18个,价值15.26万元;四是房屋7408.9平方米,价值508.79万元;五是土地1270.00平方米,价值44.41万元;六是流动资产754.56万元。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因我县可用财力有限,年初无财力安排重点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专项补助,故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2019年白路镇预算的项目支出合计27.74万元,其中死亡抚恤2.05万元、伤残抚恤2.8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3.28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61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绩效制度,规范资金和项目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 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2019年白路镇单位部门预算公开附表(表1-18)

武定县白路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2900557700111


附件【白路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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