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等要求,武定县财政局对武定县本级部门上报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武定县部门(包括全县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1个乡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武定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121.66万元,完年初成预算数1331.94万元的84.21%。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755.76万元减少634.1万元,下降36.12%。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费16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4万元的253.81%,超年初预算原因为预算单位使用向上级争取专项经费购置车辆;较上年决算汇总数346.36万元减少183.92万元,下降53.1%,全年购置公务用车18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695.97万元的93.33%;较上年决算汇总数823.14万元减少173.58万元,下降21.0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3辆。公务接待费为30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91.97万元的52.31%;较上年决算汇总数586.25万元减少276.58万元,下降47.1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899次,共计接待58185人次。除公务用车购置费外各分项决算汇总数据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与2021年度“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2022年“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支出。 
   
武定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2022年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武定县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武定县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21年“三公”经费 
         | 2022年“三公”经费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
| 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
| 合  计 
         | 1755.76 
         | 1121.66 
         | -634.1 
         | -36.12%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586.25 
         | 309.67 
         | -276.58 
         | -47.18% 
         | 
|   3、公务用车费 
         | 1169.5 
         | 812 
         | -357.5 
         | -30.57%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346.36 
         | 162.44 
         | -183.92  
         | -53.1%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823.12 
         | 649.56 
         | -173.56 
         | -21.08% 
         | 
   
注: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2年,武定县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2年,武定县公务用车购置数1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53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2022年,武定县国内公务接待6899批次,58185人次。 
   
   
   
附件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 上一条:武定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 下一条: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