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
(1)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国家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划归同级公安机关领导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收林业和草原部门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2.机构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共设置办公室、高桥派出所、万松山派出所、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五个部门。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年末实有16人,其中:在职人员16人,退休0人。人数相比2020年无变化。
(2)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坚持政治建警,建设忠诚可靠的森警队伍,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支委议事等各项党建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队领导上党课制度落实。2021年度共开展党员大会32场次、支委会12场次,支部委员上党课5场(次)。
2.坚持服务为民,增强森警队伍宗旨意识。2021年3月积极为森警大队所包保联系患疾病的乌东德水电移民搬迁户肖庆祝捐款5900元;9月向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3000元;10月为县局亡故辅警捐款1700元;11月为云南省公安优抚基金捐款4600元,用真情送温暖推动教育整顿工作。组织调解因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林木损失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让狮山镇清真寺、插甸镇螃蟹箐36户农户拿到了林木赔偿款,及时化解林区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并快速响应群众各类求助警情,共出警22次捕捉入户进房滋扰居民的野生动物25只(条),及时消除群众安全隐患。其间共为群众办实事64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推进 “四万三进”活动。森林警察大队在深入走访各挂包联系户,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出点子、想办法,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期间走访82人(次),投入0.3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48个。
3、全力以赴投入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森警大队全员参与,全面抓实办公场所和“街长”责任区域“目标导向”和“问题整改”工作。创卫工作以来,森警大队共投入了9万余元,对涉及责任落实的单位区域、“街长”区域的环境、设施、设备、标识、绿化等进行了“重塑性达标建设”和完善规范,实现了“7个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中,武定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连续获得“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流动红旗”荣誉。
(二)部门预算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是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在部门预算管理中,严格执行“化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原则,强化单位内控制度管理,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促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达到经费投入的预期效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目标1:确保辖区林区的治安稳定,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目标2: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合理开支、厉行节约。
目标3:不断提升森林公安队伍整体素质,以林为业,以警为荣,创建规范化建设。
目标4:整体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部门整体收支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年初预算收入43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34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3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34万元。2021年用于保障单位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9万元,减少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缩减机关运行经费。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7.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56万元,年初预算数公务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主要2021年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了36.53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21主责主业工作专项行动增加,在年初经费预算中,按照要求每辆车2万元进行预算,但是因我局实有车辆中其中云E1077警使用年限已达20年,车况老化,需经常性进行维修维护;二是购入执法执勤车一车辆、价值20.06万元。
2021年“三公”决算数相比2020年增加3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相比2020年减少了2.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根据财政局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比2020年增加了30.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21年购入执法执勤车一车辆、价值20.06万元,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未组织开展过相关会议,不存在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培训费支出1.76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武财绩〔2022〕4号《武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研究,结合部门实际开展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
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批,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编审管理。部门“四本”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按规定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含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三公经费”预算、政府采购预算。项目编制准确,绩效目标完整、合理,预算编制报送及时。
2.部门决算编制。部门决算做到账表一致、准确反映部门收支情况。按规定口径填列,内容准确完整,报送及时。
3.预算执行管理。支出严格执行《武定县2020年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管理办法》,按季度完成支出进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
4.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未发生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情况,全年收取并上缴非税收入0.06万元。
5.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在收到财政预、决算批复20日内,按照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公开内容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绩效评价等内容。
6.绩效自评管理。在规定时限内向财政填报整体支出绩效及项目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内容完整、分析到位,措施得力。
7.财政监督管理。按照财政内控制度建设要求,本单位成立内控制度领导小组和内控制度工作小组,负责部门内控制度管理。严格按照党委议事制度讨论重大经费开支。及时向财政报送年度内控制度报告,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8.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年初编制采购计划,年中根据专项资金情况实时调整计划。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7.75万元。
9.债务管理。按月按时报送本单位无债务统计表,并作出无债务承诺,年内无新增债务。
10.资产管理。本单位设置兼职资产管理员,依托“财政预算单位财务核算系统”进行资金支出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管理,按月录入新增资产,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及时申请审批报废,做到账实、账卡相符。按时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报表及报告撰写工作。
(二)履职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经费收入保证工资支出和各项业务正常运转、近期完成各项公安工作。
2.质量指标。严格管理,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
3.时效指标。严格按照资金拨付进度完成相关支出绩效目标。
(三)履职效果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促进森林公安工作有序、协调发展,锻造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保障生态文明和谐发展。
(四)社会满意度及可持续性影响
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测评96.73%,执法满意度测评97.47%。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暂未发现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与部门决算同时公开。
六、主要经验和做法
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4
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21年县级财政预算项目1个,经费合计60万元,武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辅警人员专项经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用于公安机关开展森林案件执法办案中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始终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以资金用途为导向,严格资金支出分级把关审核审批制度,项目实施采取先申请,后报账的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杜绝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通过严格管理,规范运作,项目资金对提高森林执法能力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要是对县级年初预算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所产生的效益作出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根据年初预算所制定的绩效目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工作主要成效等,围绕年初制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任务开展自批,撰写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1.坚持政治建警,建设忠诚可靠的森警队伍,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支委议事等各项党建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岗双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队领导上党课制度落实。2021年度共开展党员大会32场次、支委会12场次,支部委员上党课5场(次)。
2.坚持服务为民,增强森警队伍宗旨意识。2021年3月积极为森警大队所包保联系患疾病的乌东德水电移民搬迁户肖庆祝捐款5900元;9月向云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捐款3000元;10月为县局亡故辅警捐款1700元;11月为云南省公安优抚基金捐款4600元,用真情送温暖推动教育整顿工作。组织调解因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林木损失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让狮山镇清真寺、插甸镇螃蟹箐36户农户拿到了林木赔偿款,及时化解林区社会矛盾纠纷隐患。并快速响应群众各类求助警情,共出警22次捕捉入户进房滋扰居民的野生动物25只(条),及时消除群众安全隐患。其间共为群众办实事64件。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推进 “四万三进”活动。森林警察大队在深入走访各挂包联系户,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积极帮助出点子、想办法,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期间走访82人(次),投入0.3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困难48个。
3.全力以赴投入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森警大队全员参与,全面抓实办公场所和“街长”责任区域“目标导向”和“问题整改”工作。创卫工作以来,森警大队共投入了9万余元,对涉及责任落实的单位区域、“街长”区域的环境、设施、设备、标识、绿化等进行了“重塑性达标建设”和完善规范,实现了“7个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中,森警大队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连续获得“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流动红旗”荣誉。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在年内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达100%。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项目做到专款专用,达到项目预期效果。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完成武定县人民政府以及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对我局下达的各项绩效考核任务。在全州的执法质量考核中达到合格水平。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确保林区治安和谐稳定。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评估。在项目预算阶段,广泛征求各业务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提出需求,逐级筛选,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实效性进行评估,收集项目预算文件依据,选择重点项目进行申报。
二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一是涉及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部门提出计划,警务保障部门负责审批,根据情况采取公开招标、网上超市采购的方式进行;二是各业务部门要根据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达到预算效果。三是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五级审核把关制度。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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