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武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已经武定县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刻认识《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
《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五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是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武定县情,聚焦高质量
发展首要任务,系统部署了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关键举措。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对于推动将武定建设成为昆楚协同发展先行区、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示范县、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资源经济发展新高地具有重大意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拿出“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情,激扬“事事当争第一流”的斗志,振奋“不待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规划纲要》的实施。
二、健全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统一调度、资金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根据《规划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主要指标和重要领域的重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责任清单和年度台账制度,确保每项任务可分解、可跟踪、可考核。要推动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结合10个专项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重大工程项目库。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列入年度统筹推进计划,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等要素。加强对重大工程的动态监测和全周期服务,探索实施项目“伴随式”管理。要将规划年度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考核,加强实施进度评估、质量评价、监督检查和激励约束。
三、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县级有关部门在编制10个重点专项规划时,要以《规划纲要》为依据,在目标任务、空间布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充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要依据《规划纲要》制定。建立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比对协调机制,避免冲突和重复。要建立与规划实施相匹配的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财政计划和年度预算要结合《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财力可能,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和结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规划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四、加强实施监测评估
县发展改革局要牵头研究制定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办法,严格绩效评估考核。构建规划实施数字化监测平台,对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开展实时跟踪、预警分析。要开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根据形势变化依法依规调整规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和批准。要开展规划实施最终评估,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提供重要依据。
五、完成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有关部门要分批开展专项规划衔接报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印发实施已确定的10个重点专项规划,并做好专项规划的备案工作,形成完整的“十五五”规划体系。各专项规划应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与总体规划简单重复,确保形成层级清晰、功能互补的规划体系。
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专题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和宣传《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村(社区)公开栏等阵地,开展多维度、多元化解读,让全县各族人民了解、熟悉和掌握《规划纲要》基本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践行《规划纲要》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定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2026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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