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省州驻武单位:
因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加强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现通知如下:
李坚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履行统筹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双组长”职责。
周廷质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安全生产、烟草、税务、统计、金融、政府融资、政府法制、政务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扶贫资金审计整改和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等工作。协助李坚同志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安委办)、县国土资源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应急办、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分管县行政干部学校、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气象局、烟草武定分公司(烟草专卖局)、人行武定县支行和驻武金融机构、保险机构。
徐红斌同志:做好李坚同志安排的工作。负责牵头实施沪滇合作项目,做好与上海嘉定区扶贫协作协调工作和“互联网+精准社会扶贫”。协助周廷质同志分管政府法制工作,协助文金华同志分管招商引资工作。
普正祥同志:负责扶贫开发、文化体育、旅游发展等工作,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日常协调,抓好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脱贫绩效考核和退出考核验收、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县扶贫办、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接待处、县档案局、爱德项目办、县惠武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武定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书店武定分公司。
联系县政协;联系县文联和社会意识形态工作。
杨汉霄同志:负责政法、社会稳定、信访、人民武装和国防动员、扶贫对象户口管理、残疾人扶贫等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志办、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县残联、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委610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联系驻武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联系外事侨务和团县委、县妇联。
余卫东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交通运输、防汛抗旱、护林防火、移民开发等工作。负责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等行业扶贫工作,抓好产业扶贫工作。
分管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云龙水库水资源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移民开发局、县森林公安分局、县运政管理所、县公路管理段。
联系县总工会、县科协;联系分管武定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武定汽车运输公司。
张剑波同志:主管社会事业发展、人事、机构编制、民族宗教、民政、救灾、教育扶贫、卫生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工作。
分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爱卫会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救灾办)、县地震局、县红十字会。
联系统战工作;联系县委编办、县委老干部局。
文金华同志:负责工业经济、城乡规划建设、招商引资、扶贫安居、网络宽带扶贫、电力扶贫等工作。
分管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县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境保护局、县招商局、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县供销社、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兴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县工商联;联系分管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定县管理部、楚雄武定供电局、邮政武定分公司、电信武定分公司、移动武定分公司、联通武定分公司、广电网络武定支公司。
李 鲲同志:协助抓好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管理、扶贫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协助普正祥同志分管县扶贫办。
王贤林同志:协助抓好产业扶贫工作。协助普正祥同志分管县扶贫办、爱德项目办。联系宣明会。
孟庆维同志:协助抓好金融扶贫工作。协助周廷质同志分管金融工作。联系扶贫、教育、金融工作。
自学良同志:做好李坚同志安排的工作。协助张剑波同志负责教育扶贫和分管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燕光德同志:协助孟庆维同志负责招行扶贫工作。联系扶贫、教育、金融等工作。
钱国臣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扶贫工作。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县国家保密局)。
县人民政府领导按照相互对应、相互补位的原则,协调配合开展工作。补位关系为:周廷质—余卫东、李鲲;徐红斌—文金华、孟庆维;普正祥—杨汉霄、王贤林;张剑波—自学良。请各乡(镇)、各部门按以上分工联系工作。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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