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要求,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nwd.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城北片区静城路78号,电话:0878—8711986,传真:0878—8711986,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县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公开方式渠道,深化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扎实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常态化,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住建局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市治理、建筑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在武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要求,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实施“受理、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和效率。明确职责分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时限和程序,形成了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量,依法、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全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申请2件,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初审、复审、终审),严把政治观、法律观、政策观、文字观,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权威、及时。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程序,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做到用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严格贯彻落实舆情处置“三同步”原则,建立舆情处置回应制度,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时汇报,及时处置。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采用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不定期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方式,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关注热点,及时公布更新我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改善等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高效及时透明,切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着力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将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强化网站内容保障和日常监测,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同时,利用LED屏、宣传栏等向社会公示信息,对群众在12345热线投诉快速处理,全年办理12345热线事项336件。认真开展网站监管,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空白栏目、长久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出现。
(五)监督保障措施工作情况
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及时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项问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培训等工作机制,明确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形成职责清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和期限要求,确保公开的信息科学、准确、真实、有效。对需要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在对应网站上发布,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宣传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住建系统相关工作动态,保持每天更新一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91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1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群众期盼,我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工作人员对公开范围、流程规范等政策把握不够精准,业务处置能力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规范性不足,部分股室信息报送不及时,公开内容格式不统一,表述不够严谨;三是重点领域公开不够全面,城市综合执法、住房保障等领域的政策解读、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充分,透明度有待提高;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需持续优化。
针对上述问题,2026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从以下方面全力推进整改提升: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加强办公室与各股室、下属单位之间的联系,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按照公开目录设置,进一步补充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住房保障信息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四是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规范答复流程,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精准把握申请诉求,提高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同时建立复议案例复盘机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降低行政复议发生率,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 上一条:武定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下一条:发窝乡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