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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5-070200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13日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武定县卫生健康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武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规范法治政府建设行为,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

深入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统领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由局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局机关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业务。党工委每季度听取一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强化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开展专题学法4次,强化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年度履职述职工作。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定期轮训、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今年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2次,培训协管员70人次。国家卫生监督培训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共有7名监督员参加网络培训,同时利用每周一晚上集中学习的时间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相关知识、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各股室有计划的开展业务培训,共集中培训学习30场次;积极参加上级卫健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组织的培训,参训率100%。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不断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深化法律顾问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和日常评价,实现法律顾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二)完善考核机制。制定《2024年度医疗卫生单位法治工作考核办法》,深化行政执法和法制监督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内容。加强卫生健康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及时查摆问题、补齐短板,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三)严格问责追责。严格落实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和纠错制度,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营造崇尚实干、勇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普法宣传,奠定坚实基础

(一)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讲座,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工作责任制和年度普法清单。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党内法规制度,深入学习本系统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计划、有重点地举办专题普法讲座,扎实开展系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二)明确普法重点对象。扎实开展“智慧普法”,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系统抓好以案释法工作,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营造良好普法氛围。各医疗健康单位建立普法宣传阵地,开设普法教育窗口和板块,建立普法教育宣传展架、法治图书角、法治宣传标牌等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免费提供各类普法宣传书籍资料,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充分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微信等公众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

四、加大法制审查力度,强化源头防范把关

(一)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决策法定程序,依法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会议审议、重大行政机关合同不得签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制发。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把关。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公平竞争审查、征求单位法律顾问意见及局法规股合法性审查。认真做好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实施的衔接工作,及时废止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强化合同合法性审查。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规范合同管理流程,严格合同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行政机关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实行行政合同事先合法性审查。开展行政机关合同信息化管理,促进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加大对医疗卫生单位合同的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并重。组织参加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审查业务能力,增强规范管理意识。

(四)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全面实施。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记录仪使用规定等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的事前公开、事中公示和事后公开,规范执法过程的文字记录、执法记录仪的保存,实现“三项制度”100%覆盖。

(五)持续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卫生”建设相关制度和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机制,持续做好系统新产生的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工作。

五、严格依法管理,正确履行职责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与业余学习相结合,结合干部党员学习网,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执法环节、步骤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率达100%。

(二)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国家、省级共抽取下达我县双随机任务为41家(其中线上40家,线下1家)。其中:公共场所2家,生活饮用水9家,放射卫生4家,学校卫生3家,医疗卫生10家,传染病防治9家,托育机构(线下)1家,妇幼健康3家。截至目前,我县“双随机”任务已完成监督检查41家,监督完成率100%;任务完成41家,完结率100%。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圆满完成本年度双随机工作任务。

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一)落实投诉举报制度。严格依据《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的受理范围、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实施投诉举报查处,坚持一事一办一结一反馈。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实施《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对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推动本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增强程序意识、严明程序规范,杜绝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案件程序错误,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

(三)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实行全民动员奖励机制,创新高效的执法机制,建立执法制度,完善全方位的宣教机制,提高民众的法治意识,防止死灰复燃。

七、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一)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将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纳入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依法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法定时限,不断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规范性。

(三)强化复议与诉讼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落实行政应诉职责,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2024年度未发生被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撤消、变更的案件。

(四)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强化各种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重视源头防范,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认真做好信访及行政办件答复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更多纠纷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八、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不够熟练。二是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与日益繁重的执法任务不相适应。三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九、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系统的法治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充实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三)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效果。

(四)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公正。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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