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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3-0510001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0日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武定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2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自然资源局以“以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行使为核心,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从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方面,统筹部署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一体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任务,为武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875〕号)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等程序,积极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力度。严格审核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和法制审核。县局法规股对于草拟上报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大到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操作性,小到文件的格式、表述方式、专业术语、标点符号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审查,切实提高文件的质量;坚持从实际出发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既尊重法律,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协调会、听证会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使规范性文件充分反映民意。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制定审核中,我们把握与上位法相统一、体现县情民意和严格把关三个原则,认真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楚雄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审核。强化源头管控,规范中端评估,定期开展清理。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涉及 互联网+政务服务、征地拆迁、国有土地出让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草拟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据充分、内容合法、继续有效。

(二)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定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的通知》等制度文件。通过聘请律师或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县自然资源局外聘法律顾问1,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室,与法规股合署办公。自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在协助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的法律咨询和论证,参与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县自然资源局法律服务和法律把关提供了坚实保障,有效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年初至今,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3件(条);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行政处罚等提供法律服务5件。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事项均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随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咨询。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3次、局务会议2次,专题研究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证了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二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听证。建立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立卷归档制度,相关决策材料、审查意见、专家评审、公众意见等立卷归档,做好行政决策备案工作。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武定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武办字〔201214号),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明确规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改革实施、重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决策前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一律进行合法性审查,否则一律不得报请领导签发、一律不得上会研究、一律不得颁布实施。专项发展规划、长远计划以及重大安排部署等,均由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核,并作为政府依法决策的依据。对重大行政决策在提交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之前,由县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事前把关,从决策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正确、符合民意。充分发挥局聘请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在突发事件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上,以及招商引资、国有土地出让、土地征收等涉法事务的专题会议上,充分听取法规股和局聘请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

(四)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建立重大事项主动报告制度,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政协报告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者重大民生政府决策等情况并征求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县人大、县政协交办的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议案共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调查核实、及时办理、依法面商。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执行生效判决,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年初至今,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3件。三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继续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县局办公室设立投诉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局办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主要负责人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条例》配套制度,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17号)和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等文件要求,将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切实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较好地发挥了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推动作用。二是完善领导机制,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股﹙室、队、中心﹚工作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和武定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通知,做到有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三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抓好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招投标、征地拆迁等事关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六)注重法治宣传,强化普法教育。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参加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宣在线、学习强国app、个人自学等形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向正确。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学习。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八五普法学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与尊法学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起来,作为干部职工的必修课,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传达学习,全面对标对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参加专题学法和各类普法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了党章党规、《新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全体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截至2022年底,县自然资源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65(其中2人为自收自支人员),均参加法宣在线普法学习。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三月综治宣传月“12.4宪法日等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日自主或积极参与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将新修改的宪法、国家监察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平安武定、法治武定法制宣传长廊,对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同时,积极帮助脱贫攻坚挂包村委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综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效能不断深化。一是常规执法持续从严。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巡查频次和范围,保持高压态势,及时制止和严厉打击私挖乱采和非法占地等地矿违法行为,资源管理秩序继续保持规范有序。2022年,共开展动态巡查56余次,出动巡查车辆56台次,出动巡查人员224余人次,制止地矿违法行为53件(其中土地52起、矿产1起),立案查处矿产类案件1件,罚款163724.5元。二是卫片执法持续跟进。自然资源部部共下发武定县矿产卫片图斑6个,土地卫片执法图斑53个,监测面积478.81亩,其中耕地面积197.63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44.36亩,截至目前,已完成现场核实和系统填报。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学法有差距。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深入,特别是对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对自然资源管理中涉及的政策依据把握不精准,遇到问题畏手畏脚,不敢大胆履职。二是执法有差距。自然资源部门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目前,执法队只有1名正式职工,面对全县土地、矿产、规划、测绘、地灾等繁重的执法任务,执法队伍严重不匹配,依法规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抓好全员普法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统筹谋划,精心准备,创新方式,认真开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宣传主题日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开发利用自然资夯实法治基础。

(二)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任。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二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规定,做好资源服务保障工作,坚持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严格执法,同时兼顾人文关怀,不断提升大众满意度。

(三)抓好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理念,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强化矛盾纠纷调处。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积极搭建群众合理诉求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群众矛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群众权益保障和矛盾化解方面的作用,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推行听证制度,加大规划编制、修订、基准地价修订、征地补偿方案制定、重大行政处罚等事项听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推进依法依规和合情合理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各项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解决

(四)抓好营商环境营造工作按照“只进一道门,只跑一次路”的政务服务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办事时限,逐步解决人、财、物难题,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抓好权力制约工作。按照权力制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会审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增强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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