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武定县审计局于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11月20日,对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的武定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输水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武定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位于武定县狮山镇,工程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武定县近城片区和九厂片区城乡居民生活生产需水要求,分为输水工程、扩建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三个部分,本次审计的是输水工程。输水工程管道起点从刺竹箐接仁和水库输水管道延长线至武定县城第二水厂,输水管道平面总长18.28公里,管材采用Q235螺旋钢管和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800、DN600、DN400三种,铺设方式以埋管为主,局部管道为明管架设,根据管道布置,设排气阀井、排泥阀井、分水房、闸阀房以及镇支墩等附属建筑物。
工程于2020年11月9日开工,2024年5月31日完工验收,计划工期6个月,实际工期42个月。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458041.53元。
因多计工程量、多计费用、定额使用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458041.53元。
(二)多拨付工程款127039.32元
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多拨付工程款127039.32元(一标段多拨付工程款63280.35元,二标段多拨付工程款63758.97元)。
(三) 未严格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兑付补偿款3731元
多兑付征地及树木补偿款1888元(征地补偿款18元,树木补偿款1870元),少兑付征地补偿款1843元。
(四)少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44173.90元
武定县城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改扩建工程(输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及账面反映少列三标段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44173.9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武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多计工程价款458041.53元的问题,要求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多拨付工程款127039.32元的问题,要求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多拨付工程款127039.32元;对未严格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兑付补偿款3731元的问题,要求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多兑付征地及树木补偿款1888元并向涉及少兑付征地补偿款的20户村民兑付征地补偿款1843元;对少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44173.90元的问题,要求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按三标段的本次审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调整账务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整改措施。对多计工程价款458041.53元的问题,已依法依规进行了纠正;对多拨付工程款127039.32元的问题,已向相关施工单位收回多拨付工程款127039.32元;对未严格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兑付补偿款3731元的问题,已收回多兑付征地及树木补偿款1888元并向涉及少兑付征地补偿款的20户村民兑付征地补偿款1843元;对少列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644173.90元的问题,已按三标段的本次审计完成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调整账务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武定县鸿盛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管理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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