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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532329015178442p/2026-00523 公文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武定县政府办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武发改振兴〔2026〕13号 主  题  词: 标      题: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6日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武发改振兴〔2026〕13号


武定县己衣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6〕375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振兴〔2026〕65号),现将我县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项目实施

本次安排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投资计划380万元,其中发放劳务报酬191万元。请你镇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或随意变更实施内容。要确保广泛吸纳农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本地人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发放率不得低于省级帮扶资金的 40%。

二、项目管理

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并认真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严格按下达的投资计划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管,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实施简易审批等有关规定,落实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投标的相关要求,要尽快确定施工单位及时开工建设,如期完成工程建设和验收等一系列工作。资金下达后,要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会同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资金。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监管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项目法人单位责任人和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按月调度

本批次项目纳入云南省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开展月调度。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资金拨付凭证、劳务报酬发放等数据通过省项目一体化管理平台的专项以工代赈模块提交县发展和改革局。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四、其他要求

(一)加快项目实施并充分组织项目地群众务工就业。项目业主要加快推进项目组织实施,尽快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要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城镇相关失业人员、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和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并适时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要落实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改革以工代赈项目承接方式、创新劳务组织模式,鼓励乡镇政府等业主单位采取询比、竞价、谈判以及直接发包等方式,将项目灵活发包给村集体领办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劳务公司、项目理事会或县乡两级政府领办的乡村建设公司等新型建设主体,创新动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劳务组织模式,充分组织本乡本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要在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组织群众务工和发放劳务报酬等工作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广泛实施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二)加大项目跟踪调度力度。省州县将对本批次以工代赈项目开展线下调度,重点聚焦项目组织实施、项目质量监管、吸纳脱贫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等开展调度监测,请项目乡镇按要求做好日常调度,并在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做好计划管理、劳务培训、务工组织、用工合同签订、建前、建中、建后各类公示公告、劳务报酬发放、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竣工验收、审计、绩效评价、使用移交、档案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确保按期开工、如期完工,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劳务报酬发放及时足额。

省州发展改革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适时对投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工迟缓、资金拨付慢或挪作他用、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报酬发放不达标的县市,建立负面清单,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投资申请。县发展改革局同等建立负面清单,对开工迟缓、资金拨付慢或挪作他用、工程建设进度滞后、工程质量不合格、劳务报酬发放不达标的乡镇,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不再受理该乡镇专项以工代赈投资申请,并取消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项目资金支持。

附件:1武定县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2.武定县2026年第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武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2日


附件【武定县2026年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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