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根据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提交的采伐申请,结合云南楚佳林业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武定县发窝乡牲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简易作业设计》,拟同意进行采伐。为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的源头管理,规范、完善林木采伐审批管理工作,提高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的透明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采伐公示制度,根据《云南省林木采伐公示办法》,现就采伐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伐单位:武定县发窝乡人民政府。
二、采伐地点基本情况
(一)具体位置:采伐地点位于武定县发窝乡发窝村委会村左梁子,具体位置以《武定县发窝乡牲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简易作业设计》小班图为准。(二)四至界线:以《武定县发窝乡牲畜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简易作业设计》小班图为准。(三)权属:个人。(四)采伐面积:0.5235公顷。(五)采伐树种:栎类、桉树、桃树、白杨、桤木。(六)林分起源:人工。(七)林种:用材林、经济林。(八)采伐类型:其它采伐。(九)采伐方式:皆伐。(十)采伐强度:100%。(十一)采伐蓄积量:24.9立方米。(十二)采伐出材量:14.3立方米。
三、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3日下午6:00。
四、在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反映,逾期将视为无异议。武定县行政审批局将依法向申请人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联系电话:0878-8837377。
武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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