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有3方面:
1.需要采伐成熟的用材林应当符合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能够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2.需要采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符合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3.不属于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