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拆除应做到所有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整体性拆除,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院落围墙、棚圈设施等,不得只是象征性拆除或拆一部分留一部分。如,只拆主房不拆辅房或拆一半留一半等。整体搬迁村组中的非搬迁户(主要是指该户在村内拥有住房但户口已迁出且长期不在村内居住的人口)住宅,地方政府应征求产权人同意后予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