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县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统筹组织情况
2023年成立武定县公平竞争委员会,由22个成员单位组成。并对委员会主要职责、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建立会议制度、建立联络员制度等作了规定。
(二)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武定县制定了《武定县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工作方案》报武定县委常委审议通过并实施。为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坚决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着力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着力破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着力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公平政策实施机制,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制度保障。
(三)政策措施审查情况
一是按照州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报送2023年1月至6月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审查情况和2023年1月以前存量政策措施清理情况。二是积极组织武定县公平竞争委员会中12个成员单位提供公平竞争材料清单上报给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机构审查。
(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情况
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2次,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和实际情况自查清理工作1次,继续对现行有效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重点清理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妨碍中小企业和新进入者进入市场的各类优惠政策;妨碍依法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和做法;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等。清理出2022年12至31月前出台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文件共26份,其中,经审查修改后出台的文件0份,适用例外规定出台的文件0份,2021年以来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文件目录清单总数26。
(五)购车补贴政策措施自查自纠情况
一是组织武定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关于做好楚雄州2023年购车补贴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二是组织武定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开展自检自查。三是自检自查情况: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2年第27号)政策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我县认真开展政策学习宣传,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办理了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以来,武定县共16户纳税人享受了该项政策,共计减免金额15万元。
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政策措施把握不准。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是否违反公平竞争相关规定、政策措施把握不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和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二)审查业务缺乏经验。对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学习领会不够,把握还不够精准,落实力度不够,缺乏实操经验,很难把握政策界限。
(三)少数公平竞争委员会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部门联合执法协调配合还应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营造我县公平竞争制度环境。通过不同的宣传途径,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政策解读,倡导公平竞争,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积极推进我县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合法性与公平竞争审查一并纳入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对规范性文件概念把握不准、公文规范处理程序不清的,及时向州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确保我县出台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压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二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加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建议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