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及开展市场主体倍育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年02月28日   作者: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点击:[]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职能职责,就市场监管局工作落实及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全面精准把握国际国内形势和州情县情特点,全面精准把握武定县在新发展格局中的定位,大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保持市场主体总量稳步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结构相统一,更好发挥促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坚持内培外引,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培育好、发展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实力和竞争力,切实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二、2022年度市场主体基本情况

(一)市场主体培育任务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5410户,注销1215户,净增4195户,完成州政府下达我县2022年市场主体净增任务(3517户)的119.27%,全县市场主体增长了16.67%,目前全县市场主体总数已达25664户,其中:企业523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56户),个体工商户20433户;“个转企”完成79户,完成全年任务数(109户)的72.48%。千人拥有市场主体107.35户,千人拥有企业17.88户。

(二)分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发展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的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培育净增任务数(2408户),已完成3673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52.53%;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负责的个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净增任务数(1109户),已完成544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49.05%;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农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净增任务数(338户),已完成338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0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的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净增任务数(149户),已完成201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34.89%;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负责的服务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净增任务数(220户),已完成120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54.54% ;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牵头负责的工业企业培育净增任务数(10户),完成14户,完成年度任务的140%;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负责的新业态企业市场主体培育任务数1户,已完成2户,完成全年任务数的200%。

三、2023年计划目标任务

结合我县的历年市场主体的发展情况和全县的实际情况,2023年全县新培育市场主体计划目标任务,以2022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为基数发展,到2023年12月底全县市场主体总量达到28101户,其中:企业5926户(按2022年总量的15%净增长),个体工商户22175户(按2022年总量的8.6%净增长)。预计2023年全县新培育市场主体3600户,净增2600户市场主体目标任务。

截至2月26日,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5796户,其中企业5259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955户)、个体工商户20537户。1至2月新登记市场主体358户,其中企业60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298户;注销262户,其中企业28户(含农民专业合作社3户)、个体工商户234户;净增市场主体96户,其中企业32户、个体工商6户。“个转企”新增2户(2023年任务数164户)。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及时调整充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由县级领导任组长的5个专项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由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双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顶层设计、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工作,确保了工作高位推进。及时召开市场主体发展分析研判会,加强对工作进度的分析通报,定期统计汇总培育发展数据,做好跟踪问效。县级牵头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按照武定县"十四五"末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企业占市场主体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全县新登记3600户、净增2600户市场主体目标任务,明确行业、产业发展任务,抓好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确保取得实效。

(二)压实目标任务。结合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2023年稳增长季度“擂台赛”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下发《武定县2023年市场主体倍增“季攻坚”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当年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目标任务,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季,进度安排到月。要按照经济运行“五个主题”制度要求,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按月对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目标任务进度、存在困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应策、问效。

(三)加大政策宣传,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创业氛围。一是制定《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进市场主体活动方案》进一步细化“三进企业”制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社交平台,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宣传工作,有效激发社会投资创业热情,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二是落实“五个主题”制度。深入乡镇、企业督查调研,认真分析今年1月以来市场主体注销增多的原因,加强研判、预警、应策、推动、问效,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重要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做好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及时总结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中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政策措施,围绕“最优的政策、最优的服务、最优的环境”目标要求,在简政放权、减少审批,依法办事、提高效率上狠下功夫。四是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黄金十条”措施。通过建立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建立行政执法负面清单通报制度,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法治体检”、“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做好“一对一”法律帮扶,进行“一对一”配对,强化法律宣传,为民营企业规范经营、风险防范、环境改善等方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涉企涉诉和生产经营方面的困难问题。

(四)强化督促指导。县级牵头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加强对乡镇和县级责任部门的督促指导。县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视进度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我县将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发展态势的监测分析,打好市场主体发展保存量、促增量、提质量、扩容量“四量”组合拳,助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市场主体培育倍增工作,确保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培育持续平稳发展。

上一条:武定县召开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会
下一条:大力培育市场主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