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0.2%,非食品烟酒价格指数102.1%,服务价格指数100.4%,扣除鲜菜鲜果价格指数100.3%,消费品价格指数100.1%。
从累比看,全县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0.2%;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个大类呈“六涨二降”的态势:衣着类上涨4.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4%;交通和通信类上涨6.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5%;其他用品及服务上涨5.4%;医疗保健上涨0.9%;食品烟酒类下降4.4%;居住类下降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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