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我省近日出台《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稳定大宗商品消费、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大力发展服务消费、扩大电子产品消费、拓展新型消费、完善消费基础设施、提升消费能力7方面30条措施。
稳定大宗商品消费方面,《措施》明确鼓励汽车消费、促进成品油消费、提升家居家电消费。延续和优化2023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对消费者“以旧换新”或购买新车(乘用车)给予补贴;研究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电动汽车使用成本;鼓励成品油零售企业开展让利活动,开展绿色、智能家具家电以旧换新及下乡活动。
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我省将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取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对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二孩以上家庭,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降低首付比例等有关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还可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为进一步促进餐饮、住宿、文旅、体育等服务消费,《措施》提出打造一批特色餐饮美食街区,组织开展“云南名特小吃节”、“野生菌美食文化节”、“避酷暑(寒)·品滇菜”等促消费活动,鼓励建设主题鲜明、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半山酒店;支持各地举办文旅消费季(月)等活动,培育推出一批康养度假、文化体验、乡村休闲、科学科普等新业态项目,推动中老铁路沿线旅游资源及线路产品开发;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扩大卫生用品、健身器材、功能型健康保健品等消费,鼓励开展福利性、公益性婴幼儿、老年人托管服务;做大做强会展消费,将南博会打造成推动中国和南亚国家经贸合作的务实平台。
围绕数字消费,我省鼓励企业建设一批数字消费体验中心,开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新增“上云”企业1万家以上,支持短视频平台直播电商基地加快发展;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培育20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夜经济集聚区;推广绿色消费,深入推进绿色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打造全国重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绿美交通行动,引导绿色文旅消费。电子产品消费方面,我省鼓励可穿戴设备、智能产品消费,开展电子产品下乡活动。
《措施》同时明确,健全农村商业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建设口岸特色消费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完善景区配套服务功能,促进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升级。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能力,《措施》还明确扩就业增收入、加强金融支持的措施,明确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