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项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新增达限企业奖励补助
文件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
支持方向:支持州内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达限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奖补)内容:对年销售额分别达到2000万元、500万元的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在2022年申报并转为限额以上法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商务运行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3559
二、支持项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促进消费奖励
文件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
支持方向:支持州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
支持(奖补)内容:对2022年在全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中排名前5名且增速在15%以上的限额以上法人企业(不满足年销售额或营业额排名的,按照销售额或营业额排名依次往下类推),批发、零售业每户各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业每户各奖励5万元。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商务运行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3559
三、支持项目:电子商务企业奖励补助
文件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
支持方向:支持州内电子商务企业。
支持(奖补)内容:对网上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本地电商企业,按照年销售额的2%奖励,每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2995
四、支持项目: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奖励
文件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6〕7号)、《楚雄州商务局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楚商通〔2022〕24号)。
支持方向:支持州内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
支持(奖补)内容: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5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建成入园企业达20户以上且园区网上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创业园,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2995
五、支持项目:电子商务创业人才奖励
文件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
支持方向: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电商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支持(奖补)内容:支持电商企业进行原产地直采直销,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对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小微企业、跨境电商人才和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2995
六、支持项目:楚雄州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方向:支持州内外贸进出口企业。
支持(奖补)内容: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外贸企业扩大国家鼓励类产品、技术进口,支持外贸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国际贸易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8128
七、支持项目: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文件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楚政发〔2022〕4号)。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参加省内外会展,扩大特色商品销售。
支持(奖补)内容:按照省商务厅和州人民政府要求,对参加省外会展的企业,每户每次补助0.5万元;对参加省内会展的企业,每户每次补助0.3万元。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贸易发展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8130
八、支持项目:2022年楚雄州特色商品品牌宣传建设项目
文件依据:《2022年楚雄州特色商品品牌建设宣传项目实施方案》
支持方向:支持州内120户特色商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云南广电网络《美丽云南·彩云导视》频道、上海东方有线《OCN导视》频道开展特色商品和企业形象宣传。
支持(奖补)内容:对入驻楚雄州特色商品品牌建设宣传平台且提供相关资料的楚雄州特色商品企业,每户补助0.2万元,共计补助120户。
受理部门:楚雄州商务局贸易发展科
申报咨询电话:0878-3118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