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乌、附子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成分乌头碱对于人体毒性极强,0.2毫克的乌头碱就能让人中毒,3毫克就能致人死亡。目前民间的各类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煮食草乌、附子等易导致呼吸衰竭、心律失常,甚至死亡,中毒风险极大,切勿听信偏方、土方,擅自食用。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01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草乌、附子不是食品,更不是保健食品,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毒”。邀约他人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造成中毒事件发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02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出售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任何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加工、或代加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包括自制泡酒),一经发现,依法严厉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活动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
04
如确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此类药物的,应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在医师的诊断和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经过规范炮制的药品,并严格遵照医嘱服用。使用含有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用于外用的泡酒,应当标识清楚并妥善存贮,严防误饮误食引发中毒。
05
若不慎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及其制品后,出现口舌麻木、头晕、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呼吸困难等任何不适症状,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第一时间前往最近的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