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生效日期 |
处罚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武市监罚[2019]127号 |
云南联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云南联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董 旭 |
主动履行 |
2019年12月27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 |
武市监罚[2019]128号 |
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的“鲜花大饼”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的“鲜花大饼”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云南云味坊食品有限公司 |
杨志红 |
主动履行 |
2019年12月25日 |
2019年12月2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3 |
武市监罚[2019]131号 |
许云瑞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许云瑞 |
许云瑞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20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4 |
武市监罚[2019]132号 |
周华明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周华明 |
周华明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20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5 |
武市监罚[2019]133号 |
田文宏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田文宏 |
田文宏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20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6 |
武市监罚[2019]134号 |
武定县狮山镇武禄超市涉嫌经营超范围使用糖精纳(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散装大麦白酒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超范围使用糖精纳(以糖精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散装大麦白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武定县狮山镇武禄超市 |
李兴翠 |
主动履行 |
2020年1月13日 |
2020年1月17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7 |
武市监罚[2019]137号 |
刘建伟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豆腐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豆腐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刘建伟 |
刘建伟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8 |
武市监罚[2019]138号 |
武定熊丽嫒商店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白酒案 |
1、没收不合格白酒;2、违法所得;3、罚款 |
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白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武定熊丽嫒商店 |
熊丽嫒 |
主动履行 |
2020年1月17日 |
2020年1月22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9 |
武市监罚[2020]1号 |
刘弟萍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刘弟萍 |
刘弟萍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0 |
武市监罚[2020]2号 |
林彦均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林彦均 |
林彦均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1 |
武市监罚[2020]3号 |
李红秀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红秀 |
李红秀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0日 |
2020年3月14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2 |
武市监罚[2020]4号 |
杨连芬生产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杨连芬 |
杨连芬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0日 |
2020年3月14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3 |
武市监罚[2020]5号 |
杨叔芝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杨叔芝 |
杨叔芝 |
主动履行 |
2020年2月15日 |
2020年2月18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4 |
武市监罚[2020]6号 |
武定县万德乡虹芸商店(杨凤美)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白酒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白酒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武定县万德乡虹芸商店(杨凤美) |
杨凤美 |
主动履行 |
2020年2月13日 |
2020年2月1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5 |
武市监罚[2020]7号 |
饶桂芬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饶桂芬 |
饶桂芬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6 |
武市监罚[2020]8号 |
李文学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文学 |
李文学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7 |
武市监罚[2020]9号 |
李树华桂芬生产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树华 |
李树华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8 |
武市监罚[2020]10号 |
余从伟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豆芽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余从伟 |
余从伟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5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19 |
武市监罚[2020]11号 |
杨海平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豆芽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杨海平 |
杨海平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5日 |
2020年3月18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0 |
武市监罚[2020]13号 |
段文丽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豆芽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段文丽 |
段文丽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20日 |
2020年3月23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1 |
武市监罚[2020]14号 |
刘美翠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豆芽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刘美翠 |
刘美翠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20日 |
2020年3月23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2 |
武市监罚[2020]15号 |
朱荣波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豆芽 |
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朱荣波 |
朱荣波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2日 |
2020年3月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3 |
武市监罚[2020]16号 |
王永菊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王永菊 |
王永菊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2日 |
2020年3月6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4 |
武市监罚[2020]17号 |
杨惠丽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杨惠丽 |
杨惠丽 |
主动履行 |
2020年2月25日 |
2020年2月28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5 |
武市监罚[2020]18号 |
毛玉兰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毛玉兰 |
毛玉兰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6 |
武市监罚[2020]19号 |
杨光兰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杨光兰 |
杨光兰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7 |
武市监罚[2020]20号 |
张正清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张正清 |
张正清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8 |
武市监罚[2020]21号 |
罗永祥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案豆芽豆芽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罗永祥 |
罗永祥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16日 |
2020年3月19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29 |
武市监罚[2020]22号 |
李德会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德会 |
李德会 |
主动履行 |
2020年1月15日 |
2020年1月18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
30 |
武市监罚[2020]23号 |
李建芬销售国家禁止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的豆芽案 |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
销售使用国家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的豆芽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李建芬 |
李建芬 |
主动履行 |
2020年3月4日 |
2020年3月7日 |
武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