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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办事指南

日期:2024年09月10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一、权限范围

直属海事局、州(市)、县级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应当在进行作业前向海事管理机构备案:(一)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二)航道日常养护;(三)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四)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第二十九条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作业或者活动时,应当在作业或者活动区域设置标志和显示信号,并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障通航安全。前款作业或者活动完成后,不得遗留任何妨碍航行的物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号)第十三条第二款在内河通航水域进行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和可能影响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活动的,应当在活动前将活动方案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三、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四、受理条件

1.气象观测、测量、地质调查;2.航道日常维护;3.大面积清除水面垃圾;4.可能影响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注:依法需要经实地核查、招标与拍卖、检测鉴定、考试考核、专家评审、技术审查、听证、集体审查(会审)等所需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

六、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地点

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白龙路2号。

八、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白龙路2号104室;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8)8712698;

(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实施机关咨询网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武定县交通运输局;通讯地址:武定县狮山镇白龙路2号;邮政编码:651600。

九、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0878)12345;

(2)网上投诉: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3)窗口投诉: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路管理股(交通运输局1楼104室);

(4)信函投诉:武定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水路管理股;武定县狮山镇白龙路2号;651600。

十、申请材料

(一)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

(二)项目的批准文件;

(三)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四)施工作业方案;

(五)已制定安全及防污染责任制的,提供制定文件、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七)符合条件的施工作业单位施工资质;

(八)施工作业船舶清单;

(九)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和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报告。

十一、许可收费

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十二、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一)有许可权限的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在《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中签注“同意备案”。

(二)可通过窗口领取、邮寄送达或网络接收。

十三、办事流程示意图

附件: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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