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精准识别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推进“民生工程”的一个切入点,全面改善四类重点对象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住房条件。2017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225户,下达资金585万元。2018年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对象1398户,应下达资金3355.2万元,目前已下达2303.02万元。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扶贫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生,采取多项举措强化资金项目监管。
一是严格补助对象。严格遵循“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向最贫困、最需要农户倾斜照顾”为原则,坚持“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将补助对象进行事前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优先解决五保户、低保户、重度残疾户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居住安全问题,确保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户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
二是严格补助标准。严格执行规定标准,针对农户危房等级、经济状况和劳动能力等方面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补助,明确具体到户的补助标准。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惠农“一卡通”按时足额拨付到农户账上,防止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切实保证补助资金安全,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严格档案管理。对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完善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及时、全面、真实地反映改造情况,防止弄虚作假。
五是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由镇纪委牵头,联合住建、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不实问题、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对发生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严惩不贷。(高桥镇 杨春英)